去年的日本福岛核事故直接导致我国核电发展步伐放缓,对核电设计、设备制造等整个产业链的影响也已显现。前不久胡锦涛主席在首尔召开的核安全峰会上明确表示我国将坚持科学理性的核安全理念,增强核能发展信心,推动我国核能的安全可持续发展。“增强核能发展信心”是我们当前面临的一个十分重要而迫切的问题。
2011年3月至12月,环保部(国家核安全局)、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和中国地震局联合对全国41台在运在建核电机组,3台待建核电机组,以及各民用研究堆和核燃料循环设施进行了综合安全检查,并形成检查报告。与此同时,环保部组织相关学者专家就《核安全与放射性污染防治“十二五”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核安全规划)反复进行研究论证,开展了十二个方面的专题研究,历时一年多,核安全规划成稿。
两份文件的出台为我国重启核电项目审批创造了很好的基础。就目前情况来看,虽有“大地微微暖气吹”之势,但还有点乍暖还寒之感,还需要业界做更多的工作,特别是宣传工作,使公众重拾核电安全信心。
综合安全检查报告给出了我国核设施安全是有保障的这一总体结论,并明确指出,由于我国核电厂所处厂址条件与日本不同,我国核设施发生类似日本福岛核事故的可能性极低。可以说给公众吃了一颗定心丸,有助于重塑公众对核电安全的信心。
报告同时指出我国核设施在应对引发福岛核事故类似的极端自然灾害事件时,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环保部(国家核安全局)、国家能源局制定了短、中、长期计划,要求和督促各民用核设施按期完成相应改进工作。目前,这些改进工作进展顺利,一些短期项目已经完成,中长期项目正在按计划开展。这将不断提高我国核设施的安全水平,增加对严重事故的预防和缓解能力。
核安全规划的出台则明确了核安全工作的形势和挑战、指导思想和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条件。规划为贯彻执行“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高效发展核电”指明了方向和实施路线图,对我国核电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综合安全检查报告中列出的四条主要问题引发公众关注。首先是秦山核电厂的设计基准洪水位问题,秦山核电厂采用防洪堤加堤顶设置挡浪墙(总标高达到9.7—9.9米)的方式来应对极端情况下(最大风暴潮叠加最大天文潮)可能出现的水淹问题。应该说目前不存在洪水安全问题。问题的产生是由于杭州湾目前及今后20年的围垦规划可能引起岸形和水深变化。经评估,围垦完成后,厂址的设计基准洪水位为10.01米。根据这一新的结论,该厂现有防洪措施将难以应对此极端事件。目前电厂正在制定改进方案,就现在的技术能力,完全可以解决达到防洪安全要求。
二是严重事故管理导则问题,严重事故管理导则是加强严重事故预防和缓解能力的重要软措施。目前我国在运核电厂有的已制定和实施了严重事故管理导则,有的正在制订过程中。这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核安全监管当局要求明确以后,各电厂可以在近期内完成,难度不大,资金投入也不高。
三是海啸问题,虽然海啸一直是我国核电厂厂址选择的评价因素之一,但基于我国附近海域可能发生的地震强度、海底构造条件,海啸对我国沿海核电厂的洪水威胁很小,主要洪水威胁来自于风暴潮。尚无重要因素让我们改变海啸对我国沿海核电厂可能产生影响很小的评价结论。当然我们要进一步关注和研究海啸影响问题。
最后是高通量工程试验堆抗震问题,高通量工程试验堆是专门用来做材料和核燃料试验或考验的试验堆,其堆功率只有核电厂一座反应堆功率的1/30。该堆建于上世纪70年代。由于2008年汶川大地震,近期有关部门对该堆所在区域的地震区划烈度水平作了调整,有所提高。有必要按调整后的地震烈度水平进行重新评估,提高抗震安全裕度。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我国从东部到中西部的许多省份都将发展核电装备纳入当地“十二五”振兴装备制造业的重点规划,这充分反映出当地政府及企业发展核电的信心和决心。但笔者建议在制定规划时,要对市场需求和行业进入条件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科学分析。
数据显示,我国核电装备制造业目前具备年生产8—10套核电机组主设备的能力,而且近期可将能力提升至年产14套左右。笔者认为,主设备制造装备能力已经饱和,即使恢复核电新项目审批,正常情况下每年也不会超过10台,届时多余的能力还要寻找出路。在三步走之前,一定要做好调查分析,大处来说,国家可以避免重复建设,对企业来说,也可以避免风险和重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