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开发和低碳经济呼声渐高,核电作为一种新型的低碳能源,发展前景看好。2010年,中国将积极推进核电建设,研究调整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加快内陆地区核电发展成为一大亮点。忽如一夜春风来,内陆多个省份都相继推出了核电发展计划。发展内陆核电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前景广阔,固然值得鼓励,但同时也要谨防核电发展中的“跟风”和“过热”现象,必须小心求证、科学布局。
首先,作为电力能源结构的一部分,内陆核电的发展要与电网的吸纳能力相适应。传统能源发电的特点是持续、稳定、规模大、分布可控,有关部门据此对国家电网进行了规划布局。这样一个电网体系,很难接纳那些分散、不稳定、规模小、不规则的新能源发电的电力来源。新能源的并网、技术瓶颈突破等问题都不是短期内能够解决的,如果强行接入,必将对目前尚未完全实现智能化的电网产生巨大冲击。
其次,需要防范内陆核电高速发展造成的累积风险。诚然,从沿海地区的核电运行情况来看,我国的核电技术已经比较成熟,安全和环保风险相对可控。但是,“大跃进”似的狂飙突进将单个核电的管理风险累积放大,可能会给核电整体运行提出新的挑战。这其中,一个最突出的问题是人才储备不足。由于中国过去对核电站的重视不足,高等院校的核专业很少,专业教育和培训都跟不上,导致了核电人才的青黄不接。而据业内人士透露,大亚湾核电站仅仅一个技术人员的培训费用就高达10万元,即将发展核电项目的内陆地区,是否能够在人才队伍建设方面做好准备,是防范风险的重要方面。
第三,内陆核电建设要注重区位因素,因地制宜。与风电、太阳能等新能源相比,核电对资源的要求更为苛刻。在用于核电开发的铀矿资源尚未大量探明之前,盲目上马,可能陷入“无米之炊”的困境,会为后期的发展成本埋下隐患。正如何祚庥所说,我国铀资源储量有限且进口的难度很大,对于不具备核电开发资源优势的地区来说,成本考量不可忽略。
此外,布局核电项目的过程中,潜在的社会矛盾问题也是一大挑战。在我国的水电开发史上,由于受投资等各种条件的限制,一些项目注重工程建设开发,对水电开发地区的移民安置没有从长远考虑,许多移民失去了土地,又没能完善维持长远生计的基础,造成社会不稳定。开建核电项目,也不可避免地要涉及拆迁和移民安置问题,如何避免这些问题 , 对地方政府将是一大考验。值得一提的是,普通民众很有可能会高估核电站建设的安全风险,信息不对称有可能增加项目推进的阻力。
因此,在推进内陆核电项目之前,相关的铀矿资源勘查和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等前期工作必不可少。如果得出的结论是某地不适宜发展核电项目,千万不可强求,否则,将为此支付巨大的经济资本和民生资本,难免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