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迅速成长为对外直接投资大国。到2010年末,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存量已达3172.1亿美元;2011年,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32个国家和地区的3391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累计实现直接投资600.7亿美元,同比增长1.8%。截至2012年3月末,我国累计非金融类对外直接投资3385亿美元。在开展对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缺口约束已经彻底消除、国家政策大力支持对外直接投资的环境下,相当多的中国企业将跨国并购视为在技术创新和品牌塑造方面一步登天、实现跨越式发展的捷径,席卷西方国家的次贷危机-美欧主权债务危机又大幅度消除了我国直接投资市场准入障碍,给他们创造了如此作为的机会,吉利收购沃尔沃100%股权等在国内外引起广泛关注的案例更刺激了这种热情。然而,尽管会出现部分成功案例,但就总体而言,对于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大国而言,通过跨国并购获取先进技术的思路在总体上并不能成为中国产业突破核心技术滞后局面的主流方式。企业过度期待这一策略,常常要由此承担许多额外的风险,却未必能够如愿得到自己跨国并购时希望得到的东西。
首先,即使不考虑东道国政府会严厉限制涉及战略性产业的高技术转让(如1990年2月美国商务部外国投资委员会勒令中国航空技术进出口公司限期退出收购美国MSMCO航空公司),为了保障自己的利益,并购标的公司的控股股东也常常会否决意在获取先进技术的并购案,从而令收购方为此付出的前期投入付诸东流。
其次,即使跨国并购成功,东道国政府、被收购企业及其利益相关方(工会等)也可能会针对技术转让、转移定价等设置一系列苛刻的限制条款,并在日后的经营中严密监督。
以吉利-沃尔沃交易为例,沃尔沃是中国消费者眼里“世界上最安全的
汽车”,在欧美消费者眼中也是北欧豪华车翘楚,在八十余年历史中以安全和环保享誉全球汽车产业。若能通过收购获取沃尔沃的相关技术,对于消费者普遍认为其最大特点就是廉价的吉利而言,定能迅速上一个台阶。但在这笔收购方吉利取得被收购企业沃尔沃100%股权的交易中,沃尔沃对吉利的技术转让、转移定价等也设置了许多严苛的限制条款。正因为如此,这起跨国并购案后续经营存在不少不确定性,而且,即使吉利能够成功运营沃尔沃,也并不代表通过跨国并购实现跨越式发展能够成为现阶段中国汽车制造业实现自我提升的主流方式。
在不是收购100%股权的案例中,收购方在这方面受到的制约更大。2006年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收购韩国双龙汽车株式会社51.3%股权,但当传出上汽有意和双龙合作开发SUV车型时,双龙工会立即毫无依据地向韩国司法当局举报中国人欲“偷窃”本国技术;直到最后上汽被迫决定停止继续注资、听任双龙汽车破产重组时,双龙汽车工会也发动会员围堵中国驻韩使馆(2009年1月13日),并在韩国全国发动签名运动,谴责上汽“窃取韩国汽车技术、违背当初投资协议”。前车之鉴,中国企业须铭记在心。
第三,中国企业通过海外并购获取技术的目标只能是发达国家或新兴工业化国家;而正是在这类国家,特别是在一些平均收入水平高于中国并实现了民主化的新兴工业化经济体的制造业投资项目,尤其是并购投资项目,中国企业将面临棘手的劳工关系问题。之所以如此,是因为这类经济体与中国的竞争关系比较明显,工人更担心生产向中国转移而减少他们的就业机会。而且,工人担心他们的收入水平降低。
第四,即使成功以合理代价获取技术转让,也不能替代自主消化吸收和后续开发。任何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都不是可以用钱买来的,如果中国企业自己不能在技术开发方面形成足够强大的国际竞争力,他们通过跨国并购获取研究开发能力的如意算盘最终多半会落空,徒然让安排这些并购的中介机构大发横财而已。因为缺乏自主开发先进核心技术的收购方很难令拥有自主研发先进核心技术的被收购企业心服口服,收购方入主之日可能就是研发团队骨干开始流失之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