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首总结已经结束的2009年,就能发现中国的医药流通市场在2010年即将进入一个真正的拐点:新医改的各项配套政策还将陆续出台,并实质性影响到现有的药品批发、零售格局,而基本药物厂家和各区域的现代医药物流企业将形成更紧密的“共生”关系。可以断言,2010年,中国的现代医药物流产业将由过去的“小打小闹”进入一个蓬勃发展的拐点。
基药目录还会扩容
一方面,随着前期基本药物目录配套措施陆续出台,已经有不少厂家、商家、医院、地方政府等角色进入到基本药物目录这一利益博弈体系中来。另一方面,正因为我国区域广阔、各地用药习惯的不同,全国统一的基本药物目录只能起到最基本的医疗保障作用,远远不能满足百姓的用药需求。因此,各省、市制订具有地方特色的基本药物目录是必然措施。事实上,国家有关部委也鼓励各地方建立符合本地需求的“小目录”,并配套适宜的报销政策。
预计国家、省、市三级政府将围绕基本药物目录的扩容投入大量的资源,总的说来就是要达到建立符合制药企业、医院、地方政府、病患个体四方利益、综合平衡的药品报销体系的目的。因此,2010年春节后将是各地制药企业游说地方政府的高峰期,各地区域型的商业药企也会加大与制药企业的“双向选择”,实现强强联合。而围绕各地基本药物配送权的争夺,将成为点燃现代医药物流建设热火的火星。
进入各地城乡基药目录将是众多仿制药企继续生存的唯一保障。
地方物流标准将出台
正是因为各地在基本药物配送中将“现代医药物流”的诸多因素纳入了评分细则,因此,对药监部门、商业药企而言尽快建设符合要求的现代医药物流体系是当务之急。可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迟迟未公布新版的GSP标准,导致各省级药监部门无法使用统一的标准对医药企业进行现代医药物流验收,这成为当下许多地方在实践中的难题。在这一大环境下,各省级药监部门必然会加快制订本省现代医药物流暂行标准的步伐。
今年以来,笔者以不同角色经历了山东、湖南等省的现代医药物流试点或暂行标准的出台,也和多个省级药监部门工作人员一起考察了全国各地的大型医药物流中心,发现无论是企业还是政府部门,都希望标准能早日出台。因此,笔者预计,2010年全国大多数省级药监部门将陆续出台各省的现代医药物流暂行标准,并且对新开办的医药企业或换证企业都将要求按新标准验收。
当然,标准的出台带来的后续问题是如何与将来出台的国家新版GSP标准进行衔接,已验收企业是否需要二次验收等。
2009年,笔者亲自参观的在建现代医药物流中心大概有60余座,每到一处总能感受到企业的建设热情和期望。随着新医改医院配送招标政策和地方政策向现代医药物流倾斜,笔者相信还有更多的企业将在2010年建设具有较高水平的现代医药物流中心。
据了解,2010年拟建的现代医药物流仓库面积在10000平方米以上的,将采用自动分拣系统、WMS系统、电子标签辅助拣货系统、RF手持终端等现代物流与信息化设施设备。因此,笔者建议企业不要简单套用国内少数大企业前几年的建设模式,应该请有医药企业任职经验的咨询单位为其进行整体规划和信息化集成,库内总投资成本可以控制800万以内,否则容易出现大投资、小效益的问题。另外,中小型医药企业借助建设现代医药物流中心之机,将出现成长型企业结盟建设的模式,这在江西、河北等地均有成功案例。这也是成长型药企“抱团取暖”的有效措施。而大药企借助建设的名义跑马圈地也将成为常态。
笔者判断,随着医药物流中心的普及,第三方医药物流资格的授予将在2010年大规模开禁,将有利于医药物流产业整体运营水平和效益的提升。总的说来,我们有理由相信现代医药物流产业将在2010年进入蓬勃发展的拐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