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1日起,天津市开始实施交通信号灯控制灯序变换标准化改造,去除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转换时序中的“绿闪”,交通信号过渡的黄灯时间为3秒之内。此次改造从卫津南路启动,预计15天完成全市各路口改造。
据了解,目前,天津市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信号灯转换序列为红—绿—绿闪—黄—红。有的非机动车驾驶人看到侧向路口信号灯绿闪时提前抢行,时常在路口引发交叉干扰,极易导致交通拥堵和交通事故。根据公安部行业标准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的有关规定,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信号灯控制为红—绿—黄—红,并无绿闪状态使用,但“绿闪”状态作为一种附加显示方式沿用多年。交管部门介绍,近年来,我国许多大中城市相继取消了信号灯“绿闪”状态,统一规范了黄灯时间,符合行业标准并与国际惯例接轨。
交管部门提示,当司机驾车遇绿灯变为黄灯时,应立即采取制动措施减速慢行,并将车停在停止线内,已驶过停止线的车辆可继续通行。交管部门设计灯序变换时间更为科学,司机驾车驶近路口时的时速控制在每小时40公里以内,遇到变为黄灯马上减速,均能在红灯亮时将车停在停止线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