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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工〔2024〕1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央财政支持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三年和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二年奖补资金调整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公...,工业,202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24年修订)的通知》(粤财工〔2024〕17号)等有关规定,现将中央财政支持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三年和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二年奖补资金调整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7月26日至8月1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
1.中央财政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三年和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二年奖补资金调整分配计划表
2.中央财政第一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三年和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第二年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7月26日
(联系人及电话:廖立颖,020-83133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