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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开遴选民营经济立法工作支撑服务机构的通告》(通告〔2024〕13号),我厅于3月18日组织专家对报名参加遴选的机构开展了评审,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华南理工大学为民营经济立法工作支撑服务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服务,202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公开遴选民营经济立法工作支撑服务机构的通告》(通告〔2024〕13号),我厅于3月18日组织专家对报名参加遴选的机构开展了评审,按照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原则,确定华南理工大学为民营经济立法工作支撑服务机构,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3月21日至2024年3月27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民营经济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书面证明材料等。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3月20日
(联系人:刘先生,联系电话:020-83135950,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100号,邮编:51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