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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基础再造)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8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制造业,工业,202
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修订)》(粤府〔2023〕34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基础再造)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4年1月22日至2024年1月28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
1. 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基础再造)下达地市额度安排表
2. 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基础再造)下达地市资金绩效目标表
3. 2024年省级制造业当家重点任务保障专项资金(产业基础再造)任务清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1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熊卫鹏、谭文越;020-83135867、831334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