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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 读:
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深圳市关于推动智能传感器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我局拟于2024年度财政扶持专项中新设智能传感器扶持计划。为做好2024年度预算管理,我局拟先行开展项目预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向 本年度拟开设2个扶持方向: (一)标准认证补贴项目:支持智能传感器相关企业开展包括但...,传感器,智能,智能,传感器
各相关企业:
为落实《深圳市关于推动智能传感器产业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我局拟于2024年度财政扶持专项中新设智能传感器扶持计划。为做好2024年度预算管理,我局拟先行开展项目预征集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扶持方向
本年度拟开设2个扶持方向:
(一)标准认证补贴项目:支持智能传感器相关企业开展包括但不限于AEC-Q100(IC)、101(分立器件)、102(光电分立器件)、103(传感器)、104(多芯片组件)、200(被动组件)可靠度标准,ISO/TS 16949、ISO26262体系的培训与认证。
(二)上下游联合攻关奖励项目:鼓励传感器应用企业结合自身需要,联合研发企业,共同研发智能传感器产品(含芯片、模组等)。
二、申报要求
(一)标准认证补贴项目
1.企业于2021-2023年已经通过包括但不限于ISO/TS 16949、ISO26262体系的培训与认证或其产品已经通过AEC-Q100(IC)、101(分立器件)、102(光电分立器件)、103(传感器)、104(多芯片组件)、200(被动组件)等可靠度标准认证。
2.企业2022年智能传感器产品营收规模达1000万元以上的企业或智能传感器业务营收占公司总营收比重达30%以上。
(二)上下游联合攻关项目
1.项目所涉及的智能传感器芯片(含SoC、SiP等形态的芯片)或模组应由申报单位和其联合申报方共同研发,在深圳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完成设计或生产。
2.申报主体或其联合申报方应拥有申报产品的完全自主知识产权。
3.申报主体与其联合申报方应为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关系,其中一方应为项目产品的应用方,且双方之间在2022年内针对项目所涉及产品的实际采购/销售额应大于4000万元(以销售方回款金额为准)。
4.项目所涉及产品的开发周期时间应于2020-2022年。
三、征集方式
请有意向申报的企业填写本通知附件的表格,于8月23日前将表格电子版发送至yupf@gxj.sz.gov.cn。
四、其他事项
本次征集仅用于项目正式开放受理前的前期调研工作,不代表企业已完成项目申报,正式开放受理时的各项要求以项目申报指南为准。
特此通知。感谢广大企业对我局工作的大力支持。
附件:1.项目预征集信息采集表(标准认证补贴项目)
2.项目预征集信息采集表(上下游联合攻关项目)
(联系人:于鹏飞,电话:88101602)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