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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消费者: 按照《深圳市促进新能源小汽车消费补贴申领实施细则》、《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延续放宽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个人申请条件的通告》要求,现将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及车辆审核申请通告如下: 深圳市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申领系统第三类补贴(名下仅1辆在深登记车辆并申请增加混动指标)的申报期限至202...,系统,新能源,工业,新能源汽车,新能源
各位消费者:
按照《深圳市促进新能源小汽车消费补贴申领实施细则》、《深圳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延续放宽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个人申请条件的通告》要求,现将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及车辆审核申请通告如下:
深圳市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申领系统第三类补贴(名下仅1辆在深登记车辆并申请增加混动指标)的申报期限至2023年3月31日止,请消费者尽快申报补贴申请。2023年4月1日零时起,上述申领通道关闭,不再接受新的申报,已申报但未通过审核的,可以通过原渠道补充资料再次申报。
消费者使用放宽申请条件获得混合动力小汽车增量指标购置符合条件的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需要由我局进行车辆审核后才能到公安交警部门注册登记。消费者可继续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http://gxj.sz.gov.cn/)等平台登录“深圳市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补贴申领系统”提交购车审核申请,申报期限至2023年12月31日止。
咨询热线:95533、88101995、88101131。
专此通告。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