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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大会工作经费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2年7月5日至7月11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202
按照《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18〕120号)和《关于印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经管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粤财工〔2019〕11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中国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大会工作经费安排计划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自2022年7月5日至7月11日,共7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数字产业处)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附件:
1.安排额度表
2.绩效目标表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7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王波涛,020-83133495;程靖,020-83133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