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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粤府〔2022〕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的要求,我厅依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法定职权,对省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进行了梳理,初步...,工业,202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粤府〔2022〕9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的指导意见》(粤府办〔2022〕7号)的要求,我厅依照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和《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法定职权,对省级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事项进行了梳理,初步研究起草了《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向全社会公开征集意见。请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于2022年5月16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形式将修改意见反馈我厅(法规处),以单位名义的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个人名义的需附上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来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吉祥路 10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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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行政执法减免责清单(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2年5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