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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新区、深汕)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十四五”期间免税进口科普用品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国科发才〔2022〕26号,见附件)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工业,信息化
各区(新区、深汕)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十四五”期间免税进口科普用品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国科发才〔2022〕26号,见附件)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我局。
特此通知。
附件:科学技术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十四五”期间免税进口科普用品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深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