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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6〕446号)和《关于印发<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政法〔2021〕54 号),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首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1〕1号),...,工业,202
为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工业文化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6〕446号)和《关于印发<推进工业文化发展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工信部联政法〔2021〕54 号),推动工业遗产保护和利用,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首批广东省工业遗产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生产合作函〔2021〕1号),经单位自愿申报、各地级以上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了首批广东省工业遗产名单,现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广东省工业遗产所有权人要积极贯彻落实《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广东省工业遗产的管理办法》相关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广东省工业遗产的保护管理,创新工业遗产活化利用模式,积极推动工业文化传承和发展。
附件:首批广东省工业遗产名单
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