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投资〔2021〕958号,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等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的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深圳市行政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拟申报纳入全国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的各项目单位(原始权益人),根据《通知》有关申报要求,按照更新后的意向项目、储备项目和存续项目3类,对照附件2-4有关附表,分别准确填写拟申请入库项目情况,并对所填报信息真实性负责。
二、请各项目单位(原始权益人)于2021年8月18日前将项目申报材料(包括全国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申报书和附表)报送至各有关区(新区、特别合作区、前海管理局)发展改革部门(非跨区的单体资产项目向资产所在区申报;跨区或跨市打包资产项目向项目单位(原始权益人)注册地所在区申报)。所有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均需加盖公章并扫描刻制光盘,电子版请发送至各区联系人邮箱(各区联系方式见附件5)。
三、请各项目单位(原始权益人)高度重视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申报工作,将来我市向国家发展改革委推荐的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须从储备库中统一选取,未入库项目无法推荐。拟申请入库项目由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初审后报送我委审核,由我委按程序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四、基础设施REITs试点项目库按月进行动态更新。2021年9月份起,各项目单位(原始权益人)可于每月2日前向各区发展改革部门报送拟新增入库项目,并更新已入库项目信息。
市发展改革委咨询电话:88120440,13828771044。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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