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安区发展改革局、龙岗区发展改革局,市粮食行业协会,各粮食企业:
2020年11月12日,我委印发《关于开展2020年深圳市地方补充储备粮承储企业综合评审工作的通知》(深发改〔2020〕716号),正式启动地方补充储备粮增储工作,并于12月7日印发《关于2020年深圳市地方补充储备粮承储企业综合评审工作的补充通知》(深发改〔2020〕784号),对相关事项进行了补充要求。
为进一步优化地方补充储备粮增储工作,确保地方补充储备粮增储工作合理、合法、有序进行,经研究,现决定终止2020年深圳市地方补充储备承储企业综合评审工作。我委将于近期重新启动地方补充储备粮增储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7月30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煜 88127403;郑淑蕾 88127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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