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倡导的工业4.0让智能制造、个性化大规模定制生产成为新的制造业发展方向。第四次工业革命来了,并且以非常快速的方式,全面走进我们的家庭、工厂等方方面面。达沃斯世界经济论坛主席克劳斯·施瓦布说:以前的几次工业革命准确地说应该叫“演化”,因为从兴起到全面开展要几十年的时间,而这次的工业革命是真正的“革命”,新的科技革命像海啸一样发生,你刚刚看到一点迹象,大潮马上就到了。
第四次工业革命使得国家之间的竞争更加激烈。那么,我们该怎样应对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挑战呢?目前,不少国家的政府、企业和研究机构,正在布局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研发,应该说这样做是正确的。但是,尽管新的工业革命缘起于技术,但其发展带来的影响却不是仅靠发展技术能完全应对的。这其中非常重要的是要有制度变革和制度创新。
在政府、企业和机构内部管理层面要有制度创新
第四次工业革命以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为代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对每个社会基本单位的业务都在造成影响。而且,信息技术与传统业务的结合,即“互联网+”技术的应用,让几乎所有单位的业务模式发生改变甚至变革,这必然要求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大学、研究机构,在管理制度上改变,以此适应技术的进步。比如大规模在线教育,也就是慕课的应用,就对学校的管理制度造成挑战。同样道理,政府在电子政府、移动电子政务以及智慧
交通、智慧医疗等智慧城市技术的变革下,也必须对政府内部工作流程和模式、管理构架和理念做出新的改变,并固化为新的制度,这样才能适应技术对政府管理的要求。第四次工业革命产生的变化,对制度创新的需求是广泛的,需要每一个单位与部门做出变化予以容纳。
在宏观的国家政策、法规和法律层面要有新的制度安排
新技术革命或者说新的产业革命、新工业革命所造成的影响,绝不仅仅在个人、在一个单位的内部,它会改变很多行业的业态、对人的生产和生活方式造成影响,这就需要政府在合适的时候,根据技术进步引起的变化程度,通过制度予以规范。以网约车为例,这是由移动互联网技术发展所产生的新的服务模式,它不但对传统的出租车业务造成冲击,致使不少国家的出租车司机游行、围堵网约车,还产生不同以往的劳动关系,即客户—服务关系,共享经济的出现使人们的产权观念都发生了变化。这样就非常有必要像交通部出台《网络预约出租
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那样,让这种新的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有章可循。当然,对这个管理办法究竟制定的是否合适,是另外的问题,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是特别需要的。规范的同时也是在对这些新出现的生产、服务模式予以支持。
面对新的科技革命、新的产业革命,只是制定政策、法规是不够的,还需要调整法律才能把这些新技术、新产业以及由此导致的新的人与人、人与企业、人与社会等关系予以接纳。对于无人驾驶汽车技术应用,很多人觉得那会是很遥远的。但实际上,无人驾驶汽车应用从技术上看已经成熟。那么,无人驾驶汽车为什么还没有大规模上路呢?很大程度上是现有技术法规的限制。各个国家的道路交通法,允许无人驾驶的汽车上路行驶吗?无人驾驶汽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责任该怎样认定?这些法律上的问题解决了,技术的产品才有应用的空间。
美国有几个州对无人驾驶汽车的测试制定了严格的规定,而其他一些州则未作任何规定。美国参议院的议员透露,由于旧的交通法规和新技术不相容,美国将制定无人驾驶汽车法案的监管准则。而在2017年5月12日,德国联邦参议院投票通过了该国首部关于自动驾驶的法律规定,允许自动驾驶汽车在特定条件下代替人类驾驶。这使德国成为世界首个制定无人驾驶汽车法律的国家。无人驾驶汽车只是一个例子,未来还有很多技术产品,需要修改、制定法律,才能得以在社会上应用和发展。
提出更深刻的制度应对方案
那么,是不是做了相关的制度创新,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我们就能够应对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挑战了呢?还不够,需要提出更深刻的制度应对方案。前不久,在中国大连召开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主题是“在第四次工业革命中实现包容性增长”,就是要提醒人们,在看到技术进步给人类带来新的舒适和便利的时候,更要关注那些由于技术创新受到负面影响和冲击的人们。比如,由于
机器人的应用,很多工厂的工人要失业了;由于人工智能的应用,不少诸如从事银行前台接待员、办公室文秘工作的人要失业了。对于这些人该怎样不让他们的生活受到大的影响,个人不承受过深的痛苦?是否该对他们进行教育培训,让他们能够早日找到新工作?另外,新的技术革命,进一步加大了社会收入分配的差距,导致一些人占据社会过多的资源,而大部分人收入停滞不前。这是在欧美社会已经出现的新的社会问题。
人类特别需要在制度上做深层次的调整和创新,让新的工业革命驱使人类向健康的方向发展。该怎样做呢?目前,世界范围内还没有很好的案例,但一些有识之士的思考和探索,很值得关注。比如,对于机器人的应用,微软公司创始人、原CEO比尔·盖茨,就倡导要对机器人征税,把征税得到的钱用于资助那些受机器人影响的人。还有,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前署长凯末尔·德尔维斯倡导建立通用基本收入,来保障每个人的基本生活,不会因为技术进步而受到大的影响。还有学者作了更深的思考,近来美国哈佛大学丹尼·罗德瑞克教授等提出:政府要全面参与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阶段,在科技创新产品走向市场的过程中,同创新的企业家一起承担创新的风险,分享创新收益,然后再把创新的经济成果分配给大众。他建议应该像当年做好社会保障建成“福利国家”那样,从更深的层面上调整政府支持创新的做法,避免科技企业家成为创新寡头,减少社会的不平等,从而建成“创新国家”。
当然上面的这些建议和思考,还存在很大的争议,但是,这样的思考和探索值得社会各界,尤其是政策和法律制定者参与其中,以便更好地为人类的未来作好制度准备。
对于工业革命,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道格拉斯·诺斯认为,工业革命与其说是技术革命,不如说是一场制度革命。只有做好制度变革和创新,人类的未来才能像过去几次工业革命一样,造福人类,彰显文明的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