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两个多月前中国民航局发布了《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实名制登记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自2017年6月1日起,最大起飞重量在250克以上的民用无人机开始实施实名登记注册。已购买无人机的个人,需在2017年8月31日前完成登记注册。逾期未注册,其行为将被视为违反法规的非法行为,无人机使用也将受到影响。
推出无人机实名制后,实际情况如何呢?
进行无人机实名制真实信息登记的自然有,但是,登记虚假信息也可以,因为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并不能对填写内容进行真实性认证。
民航局表态将会完善无人机实名登记系统,特别是后续会与公安部门联网以推进实名认证的切实实施。
无人机实名制不失为监管措施中的重要一步,在消除“黑飞”的道路上无疑将起到关键的基础性作用。但是在实名制之外,管控无人机也需要从多个方面同时着手。
重视前期工作。正所谓“三军未动,粮草先行”,前期工作往往是最为重要的因素之一。相较于无人机的实名制登记,政府应更为主动地加强对企业生产、管理进行专业规范的指导,积极开展涉及无人机领域的知识和法律宣传,并不断完善现有无人机培训和考核体系。
加强产权保护。随着无人机快速普及,技术水平门槛逐步降低,很多无人机虽然“长相”,但飞行性能与控制水平相距甚远,低端化产品渐趋泛滥,因此保护无人机知识产权显得尤为重要。如果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将会影响企业的研发积极性,从而造成我国无人机整体水平发展陷入瓶颈。
提升执法力度。在发生一系列无人机扰航事件后,我国各省市地方都加强了对于“黑飞”无人机的打压,执法力度空度不断提升,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因此,虽然实名制已经推出,各种管理条例也陆续颁布,但是后续的监督与执法才是关键。
注重疏堵结合。对无人机的管理,关键在于监管措施是否真正让天空变得更为安全,同时也不至于将科技创新扼杀在摇篮里。因此,在持续加强无人机管理的同时,也应注重引导与支持,要“堵”,更要“疏”,疏堵结合才能事半功倍。有关部门不妨可以考虑开辟部分可飞行区域或是试飞基地,以提供飞手们合法飞行的空域。同时,对于飞行申请流程也需要持续优化,以避免白纸黑字“束之高阁”的尴尬。
无独不偶,英国也曾发生过多起无人机意外事件,因此英国交通部、民航局和军事航空管理局共同宣布将实施无人机注册制度。新法例要求,所有机身重量超过250克的航拍无人,在使用前必须进行登记,并要求使用者通过安全考核,以确保了解当地飞行安全、防护及隐私相关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