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静心仔细审视,几乎所有那些对中国的唱空和对中国竞争对手的唱好都存在许多不实之处。在可预见的未来,中国仍然能够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全世界名列前茅、远远超过最希望赶超中国者的商业环境。
随着美国经济复苏,“金融荷兰病”会进一步妨碍美国制造业复兴,“再工业化”正在丧失动力。而印度经济要赶超中国面临一系列深刻的社会、体制障碍。如印度征地极为困难,成本很高,仅此一项就大大削弱了外部投资者期望于印度的劳动力成本优势。一个发展中国家倘若征地过于烦难,非农产业难以发展,将形成恶性循环,整个国家深陷泥潭无从实现起飞。
中国经济增长减速和发生市场震荡,许多贸易伙伴为之忧虑,因为几乎从这个世纪开始,中国就是对世界经济增长贡献最大的国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微博]预计2015年全球经济增长3.3%,中国一国贡献就接近三成,远远超过该组织计算的中国在2014年全球实际GDP中所占份额(16.3%)。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经济风吹草动,必然引起许多贸易伙伴忧虑。与此同时,从中国正在雄心勃勃力图“赶超”的某些西方国家,到希望“赶超”中国、把中国视为竞争对手的某些发展中国家,唱空中国而唱好中国竞争对手的声浪达到了近年来的最高点,西方主流咨询机构声称俄罗斯投资环境超过中国,波士顿咨询公司《全球制造业的经济大挪移》报告声称中国制造成本直逼美国,《纽约时报》重头报道中国棉纺企业登陆美国,印度政界、商界、媒体界精英普遍高呼要把中国经济减速当作印度重启经济增长的“历史机遇”,印度政府和机构不断放言将借助廉价劳动力优势赶超中国制造……,然而,只要静心仔细审视,几乎所有这些对中国的唱空和对中国竞争对手的唱好都存在许多不实之处。因此,可以断定,在可预见的未来,中国仍然能够为国内外投资者提供全世界名列前茅、远远超过最希望赶超中国者的商业环境。
美国“再工业化”正在丧失动力
动静很大的美国“再工业化”最引人瞩目的进展之一,当数中国纺织企业赴美设厂现象。美国《纽约时报》网站一篇报道,让科尔集团在美国南卡罗来纳州兰卡斯特县开设的棉纺厂出了大名,也让中国纺织企业赴美设厂现象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因为中国早已是世界第一制造业大国,是全世界唯一拥有联合国[微博]产业分类所有工业门类的国家;如果连棉纺织这种传统的劳动密集型制造业也大批转向美国,那比其他任何东西都更能表明“中国制造”大势已去、制造业回流美国已成气候。波士顿咨询公司《全球制造业的经济大挪移》报告声称,以美国的制造成本为基准指数100,中国大陆的制造成本指数已经高达96,基本丧失了成本竞争力,中国棉纺企业赴美设厂就被一些市场参与者和公众视为最有说服力的案例。
然而,波士顿咨询公司《全球制造业的经济大挪移》报告中使用的制造业成本计算方法存在严重误导,中国学者陈经对此已有分析;而就棉纺产业案例而言,中国棉纺企业目前在美国享受的成本优势也多半难以长期持续,潜在经营风险将逐渐显现。随着美国经济复苏,“金融荷兰病”还会进一步妨碍美国制造业复兴,“再工业化”正在丧失动力。
美国借以招徕中国棉纺企业设厂生产的武器主要是以下三项成本优势:
第一项优势是棉花成本。中国国产棉花价格远高于美棉,且国内对棉花进口实施配额限制,国内棉纺企业因此不能自由使用低价进口棉以降低成本;到海外、特别是到美国设厂生产,充分利用廉价美棉以铸造自己的竞争优势,就成为一项理性的选择。
第二项优势是廉价能源。拜新世纪的“页岩革命”与原油、天然气出口管制之赐,在近年来国际市场油价高涨之时,美国能源价格比包括中国在内的整个东亚地区都要低很多,在美国设厂生产,可以充分利用当地的廉价能源。
第三项优势是运输成本。在近年的国际初级产品牛市中,油价高涨大大推高了中国等东亚制成品运往美国的运输成本,对于不少以北美为目标销售市场的商品而言,在美国就地生产、就地销售就有了合理性。尽管美国尚不存在中国那样完整的纺织服装产业链,在美国生产的棉纱往往需要运回中国投入下游制造环节,但由于北美对东亚长期贸易逆差,运输东亚制成品的船舶返程时大量空载,即使在油价高涨时美国货物也能以低得接近于零的费用运往中国。这样算来,在美国利用当地廉价棉花和能源生产棉纱,再运回中国,仍然有运输成本优势。
然而,时移世易,上述优势正在或将要发生变化,在美国生产棉纱是否还能长期维持成本优势,殊堪质疑。
就棉花成本优势而言,美棉低价是建立在美国政府的高额补贴之上,但这种高额补贴并不符合世贸组织规则,建立在高补贴基础之上的美棉低价也严重冲击了从中国到非洲众多国家的棉花产业,在国际社会招致了越来越多的抨击,甚至美国国内也不乏反对之声。即使山姆大叔一向不把国际规则放在眼里,也不在乎财政赤字问题,美国一些棉花产地的干旱缺水等问题必然会在美国国内激化是否应该继续补贴棉花种植的争议。
就美国国内能源成本优势而言,恐怕也延续不了多久。如上文所述,美国国内近年的廉价能源优势源于“页岩革命”和1970年代制定延续至今的原油、天然气出口管制相结合,使得页岩气、页岩油产量急剧增长却不能出口,只能在国内销售,从而压低了美国国内的油气价格。特别是天然气价格,前几年几乎只有东亚价格的1/3左右。但现在美国国内能源成本优势已经因去年6月以来国际市场油价雪崩而大大缩小,以下因素还将推动这项优势进一步显著缩小,甚至可能逆转:
——美国政府正在逐步放松原油和天然气出口管制,中国近几年也年年都要借助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等平台催促美国放松、取消油气出口管制,结果是美国油气出口已经快速增长,油气出口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规模浩大,预计明年起美国液化天然气出口还会出现爆发式增长,美国前财政部长、著名经济学家萨默斯已经预言能源出口将成为美国经济新增长点。美国能源出口自由化有助于改善美国能源企业效益,也将彻底消除美国国内和东亚之间的油气价差,最终中国棉纺企业在美国生产的能源成本价格优势未必能够维持很久。
——由于任内政绩乏善可陈而又希望留下尽可能多的“政治遗产”,奥巴马近来以很大力度制定实施了一系列新法规,包括某些争议很大、遗祸深远的措施。8月3日宣布的《清洁能源计划》标榜要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号称“有史以来最严厉”,要求2030年前美国温室气体排放比2005年降低32%。美国煤电占电力供应37%,高于天然气和核电;《清洁能源计划》一旦付诸实施,必然提高美国能源成本。在科尔集团设立棉纺厂的南卡罗来纳州,电力主要来自核电和煤电,使其工业用电价格比美国平均电价低12%,《清洁能源计划》对其电价影响不可忽视。
有鉴于此,可以判断,棉纺企业赴美设厂生产未必能够发展到很大规模,也未必能够成为长久潮流。但中国棉纺企业出走其他发展中国家已经形成了较大规模,而这些国家并无廉价能源和运输成本的优势,吸引中国企业靠的主要是廉价劳动力和廉价棉花原料。
毋庸否认,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存在失误,但这个失误是我们自己可以矫正的。如果说中国劳动力价格必然要高于这些发展中国家,限制进口棉花而削弱国内棉纺产业竞争力,导致棉纺企业出走,却是我们人为的失策。中国入世前夕的2001年,我国进口棉纱53.3852万吨,进口额11.2303亿美元;2013年,棉纱进口量增长至209.9753万吨,进口额68.1768亿美元。棉纱进口增长中相当一部分就是来自出走海外的中资企业,而它们所代表的就业、收入本来是可以留在国内的。而且,中资棉纺企业带走的产能还不止这些,因为在棉纺环节出走之后,一部分下游环节也相继跟随而去,其产出不表现为中国棉纱进口增量。因此,中国纱厂赴美设厂现象对“中国制造”和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的真正警示不在于“美国制造业回流”,而是国内对上游原料、能源产业的贸易保护主义措施可能伤害我国下游制造业竞争力,逼迫其出走。在实践中,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注意,相信会逐步得到解决。
印度不能取代中国
无须否认,当前国际市场的某些变化确实有利于印度经济,特别是初级产品全面步入深度熊市,对于印度这个初级产品净进口国而言,这一变化将有助于削减其经常项目收支逆差,进而缓解其在宏观经济调控中面临的“保增长”与“抑通胀”难以兼顾的窘境,预计未来10年印度相对于其南亚主要邻国的经济优势将进一步加强。问题是与中国相比,印度经济今年二季度增长率也只有7%,而且已经比一季度的7.5%增速减速,更不用说印度这个经济增长率数据是今年早些时候政府调整经济统计方法、从而大幅度提高经济数据的结果。而且,在当前的全球性市场震荡中,印度市场振幅一点也不比中国小:股市跌至15个月新低,汇率跌至两年低位……,有鉴于此,将中国经济减速视为印度经济赶超的契机,这种思路对印度而言至少失之盲目乐观。
从更大背景上,印度经济要赶超中国面临一系列深刻的社会、体制障碍:严重的贫富两极分化、民族宗教矛盾制造了深刻的社会矛盾和全世界最多的反政府武装;土地私有制妨碍其非农产业发展;地方自治体制导致印度至今无法形成统一的国内市场;人口教育水平、组织纪律性等方面的严重缺点很可能使其大吹大擂的“人口红利”化为泡影……;所有这一切障碍都难以轻易消除。
以征地困难为例。工业化和发展非农产业是发展中国家摆脱落后状态、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非农产业大规模发展的先决条件是以适宜成本占用一定农用土地;而在非农产业欠发达的国家里,土地又是农民的安身立命之本,矛盾由此而生。由于产业结构和制度缺陷,印度征地之争造成了远远比中国更严重的社会问题和冲突。
首要的问题是土地私有制。在中国现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下,一个村集体被征用土地所得货币补偿有义务在整个集体内部公正分配,或留作发展基金;由于承担成本和获得补偿的是同一主体,因此,只要保证村集体内部的廉洁,就能落实公平和发展需求,由此招致的矛盾也相对较少。
然而,在印度的土地私有制下,在征用农地过程中,成本承担者和补偿获得者常常并非同一主体,租赁土地耕种的佃农和拥有少量土地的小自耕农承担了绝大部分实际成本和风险,拥有大片耕地而不亲自实际耕作的地主却获得了绝大部分补偿,导致共识难以达成,社会矛盾激化。佃农和小自耕农一旦失去土地,就失去了谋生手段和基本保障。特别是佃农得不到货币补偿,无论政府和征地企业如何承诺建成工厂、工业园区之后将为当地人提供多少就业机会,印度政府低效率的历史纪录、印度制造业欠发达的现实都让他们不敢过度信任政府和征地企业的承诺。更何况就私有制下的法理而言,政府和征地企业并无义务向并非土地所有者的佃农支付补偿。由于印度基础教育严重滞后,没有文化和技术的失地农民事实上也难以在非农产业觅得体面收入就业机会,当事农民们对此有着清醒的认识。正因为如此,印度征地项目普遍遭到广大佃农和小自耕农的坚决抵制。
相反,对于印度地主而言,巨额征地补偿的吸引力显然远远大于相对微薄得多的田租。因此,在众多征地争端中,无论抗议、抵制风潮如何猛烈,征地计划依然能够进行到底。至于租赁耕地的佃农命运如何,地主并无法定义务要为他们考虑着想。这种收益私有化而成本社会化的模式,激化社会矛盾是必然的。
不仅如此,为了提高自己土地被征用的补偿,地主不仅不反感不利于社会稳定的征地争端,反而往往期待爆发征地争端,乃至主动挑起征地争端。一些被征地的地主公开放言,感谢抗议征地的示威者,因为只要一发生抗议,地价就会成倍上涨。一些大地主及其把持的地方政治势力还积极介入征地争端,目的就是获得巨额经济利益,并在农民人口占绝大部分的地区赢得政治支持。
在这种情况下,印度征地极为困难,成本很高,仅此一项就大大削弱了外部投资者期望于印度的劳动力成本优势。一个发展中国家倘若征地过于烦难,非农产业难以发展,将形成“征地烦难——非农产业难以发展——非农就业机会少——农民更加死守耕地、征地补偿要求更高——征地更加烦难”的恶性循环,整个国家深陷泥潭无从实现起飞。剖析两万五千印度农民向总统慕克吉请求准许自杀的黑色新闻,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根据有关报道,这起事件起因于近20年前马图拉(Mathura)的戈库尔拦河坝淹没的700英亩土地,11个村庄的农民从1998年起要求补偿,但一直未能取得进展。今年2月起,当事农民开始绝食静坐抗议,地方政府官员承诺1个月解决问题,但半年之后也没有动静,当事农民便于8月8日致信慕克吉请求“赐死”。事情闹到两万五千当事农民请求总统“赐死”的地步,毫无疑问有令人同情之处;但对于企业来说,计算一下这些土地的补偿标准,与人口相当或多得多、人均收入水平高得多的中国地方比较,就知道印度征地补偿成本何其高昂;再考虑到区区700英亩征地就能闹出17年的麻烦,隐性成本更难以估算。
根据报道,政府估算,当事农民2.5万人,淹没土地约700英亩,需要得到80亿卢比赔偿,据此计算如下:
按照8月11日汇率,1印度卢比兑人民币0.0986元,80亿卢比补偿折合人民币7.888亿元;1英亩等于4047平方米,或6.0705亩;戈库尔拦河坝淹没的700英亩土地等于283.29万平方米,或4249.35亩。由此得出,戈库尔拦河坝项目征地补偿标准为人民币185628.3902元/亩。
印度2013年人均GDP为1499美元,按当年全年平均汇率1美元兑6.1932元人民币计算,折合人民币9283.6068元。戈库尔拦河坝项目所在的马图拉县总人口200余万,其中县城马图拉市人口40余万,位于印度比较贫穷的北方邦。这个拦河坝项目淹没的是位于乡村的农地,经向常驻印度的友人查询,距离马图拉市13公里。
我的家乡武汉市与马图拉一样位于国家腹地,数百年来号称“九省通衢”,2014年常住人口1033.8万,等于马图拉县的5倍;其中中心城区常住人口570万,等于马图拉市的14倍左右;当年GDP为10069.48亿元,人均GDP1.55万美元,超过印度人均GDP的10倍。按照地方政府规定,2014年武汉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高到低分为6档,每亩单价依次为35万元、30.9万元、26.8万元、21.2万元、15.6万元和11.5万元。马图拉戈库尔拦河坝项目征地综合补偿标准在武汉市高于第五档,低于第四档,属于紧邻市区农地的征地补偿标准。
征地成本高昂、征地极度烦难,在印度并非孤例,而是数十年来的普遍现象,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1万千瓦装机容量、移民2845户的达姆布尔水电工程要耗费足足9年方才建成,还引起延续数十年之久的动乱;到本世纪浦项制铁、安赛乐-米塔尔公司在印度投资项目因七八年时间也无法完成征地而被迫取消,都表明了这一点。而且,这方面的问题深深植根于印度土地私有制、司法体制和政体等基本制度,难以改观。正因为如此,尽管国内外商界一致公认征地烦难是印度发展非农产业、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最大障碍,但近年印度修订通过的新版征地法不但没有解决这一问题,反而进一步提高了征地成本和困难。
征地成本比中国高这么多倍,麻烦这样多,仅仅因为印度劳动力薪酬只有中国几分之一就看好该国制造业发展潜力,靠得住吗?而从印度整个国家来看,是否已经陷入了征地烦难导致非农产业难以发展相互加强的怪圈而无法自拔了呢?
(作者系商务部国际贸易经济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本文仅代表个人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