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措施建议
加强战略部署 推动融合升级
(一)加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与“互联网+”等战略部署。
进一步加强电子信息产业支撑能力,为实现制造业的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夯实基础。大力提升本土芯片设计、制造等能力,加强本土化显示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不断满足智能手机、平板电脑、智能电视、可穿戴设备等新型移动终端需求;不断完善布局物联网,加快发展传感器产业,形成从敏感材料、传感器件到系统集成、信号处理的全产业链升级;进一步加强产业集群生态体系建设,把握电子信息制造业核心环节,实现对其他行业领域的跨界融合与渗透,抢占新的产业发展制高点。
(二)加快应对跨界融合发展的新形势新问题。
信息产业新兴业态发展,在与新媒体、文化产业等融合发展过程中,不断涌现出新问题,对主管部门提出了新挑战。一是对互联网电视、视频带来的数字内容管理,应研判产业发展趋势,迎合智能终端多屏合一、新媒体与传统媒体融合发展的大趋势,为市场参与者提供自主发展机遇。二是面对云计算、大数据、智能硬件、物联网等新兴行业,尽快理顺政府部门的职责,统一统计口径,建立标准,明确产业归属,便于高效、集中、科学管理。
(三)加快集成电路先进工艺自主创新。
进一步制订与贯彻《国家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推进纲要》实施细则。统筹国家集成电路基金及地方集成电路的资金使用方式,明确基金使用的边界,引导更多市场资金投入集成电路相关行业。注重行业资源整合,推动资源聚集以提升整体效能,防范盲目建设和低水平建设,鼓励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较好产业基础的企业投资,引导投资主体进一步集中。从根本上提升我国广播电子器件、高频器件等长期薄弱元器件生产能力,推动刻蚀机等高精尖设备的自主研发,加快MOCVD等自主设备的市场推广,充分挖掘我国先进制造的潜力。
(四)培育龙头企业与小微企业并举的产业生态。
进一步发挥龙头企业作用,以之为引领、核心,打造企业集团,形成业务间相互配套、功能互补、联系紧密的发展格局;引导和推动龙头企业瞄准产业链高端环节进行战略并购,实现企业发展能力的提升。贯彻落实创业创新政策,培育创客空间等微孵化主体,加强企业配套环境建设和公共服务能力,激活大学生创业和小微企业创业。构建龙头企业与小微企业的协同创新体系,龙头企业发挥行业领军者优势推动产业合作与交流,小微企业加快形成细分领域的先进技术和制造实力,实现我国信息产业的产业链、生态链、价值链提升。
(五)推进电子信息企业跨界并购和发展。
电子信息产业的发展领域不断拓展,发展路径不断增多,商业模式不断创新,市场竞争不断激烈。在此新形势下,谁先突破既有领域,形成基于多领域的资源整合能力,谁就将率先确立竞争优势,龙头企业更能够借助在新进入领域的优势巩固自身行业的领导地位。同时,信息技术与其他产业领域的渗透融合,不断促成产业间交叉创新,将给电子信息产业带来新的发展空间。为此,应加强对企业跨界并购、跨界发展的研究,梳理企业发展需求和现阶段存在的限制与障碍,特别是对传统产业、传媒业、服务业等领域的行政审批等进行深入分析,出台有效措施,为电子信息企业开展跨界并购提供支持。
(六)进一步建设优势产业集群和区域新增长极。
依托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以及后续产业创新发展政策,推动北京“高精尖”经济体系的建立与京津冀一体化进程,继续发挥东部地区的辐射带动作用,进一步确立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等对我国经济的集聚引领作用。支持中西部地区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立足自身优势,积极吸引国外投资,因地制宜地承接产业转移,提高在产业分工体系和价值链中的地位,形成东、中、西部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特色突出、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辐射带动作用的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加快推动中西部地区形成新增长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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