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国务院印发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明确指出,在具备条件的地区,开展发电企业向较高电压等级或较大用电量的用户和配电网直接供电的试点工作,改变电网企业独家购买电力的格局。直供电量的价格由发电企业与用户协商确定,并执行国家规定的输配电价。
2004年3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电监会推出指导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的17号文件《电力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试点暂行办法》,要求我国电力工业以公平开放电网为基础,以确定合理的输配电价为核心,以供需直接见面为主要特征,通过试点积累经验,创造条件,积极稳妥地推进大用户向发电企业直接购电。
2005年3月,吉炭集团通过吉林省电力公司电网向吉林龙华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直接购电一事签署合同,这标志着全国大用户直购电试点正式启动。
2009年3月,工信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电解铝企业直购电试点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通知》根据国务院《研究促进有色金属工业健康发展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精神,遴选了15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具备直购电条件的电解铝企业开展直购电试点工作。
2009年10月,中铝抚顺铝业直购电方案获得发改委批准,根据《关于抚顺铝厂直购电试行方案的报告》,中铝抚顺铝业与华能伊敏电厂进行直购电试点,首开国内跨省直购电先河。
2009年10月,国家发改委、国家电监会《关于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的若干意见》结束意见征集,明确将继续推进大用户直购电试点,今后销售电价也将根据竞争上网的电价实施联动。
2010年5月,《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指出要深化国有企业和垄断性行业改革,“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完成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出台输配电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意见,研究制订农电体制改革方案并开展试点。
2010年5月,国务院发布的《关于清理对高耗能企业优惠电价等问题的通知》之后,国家发改委、电监会等6部委联合开展的节能减排电力价格检查。
2011年,发改委下发《整顿规范电价秩序》的通知规定:“未经国家发改委、电监会、能源局批准,擅自开展大用户直供电试点,或者以其他名义变相降低企业用电价格的,要立即停止执行”。电力多边交易市场陷入停滞状态。
2012年1月,电监会发布《关于江苏省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的通知》,明确南京高速齿轮制造有限公司等八家电力用户与国华太仓发电有限公司等八家发电企业开展电力直接交易试点,直接交易价格由交易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