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十一五”电改意见尚在征求意见,厂网分离、电力市场建设、政企分开为三项任务
正在完善中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目前引起各方关注,业内瞩目的焦点集中于“十一五”期间的电力体制改革究竟要改什么?针对这些“反应”,电监会等部门最近先后在上海、北京召开了两次座谈会。据了解,目前的《关于“十一五”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尚在征求意见过程中。
相关政府部门、专家及业内人士最想求证的是,“十一五”期间的电力体制改革,能否排除利益干扰,坚定地向打破垄断的市场化方向继续挺进?
电改意见引发怎样的思考?
《意见》确定了下一步电力体改的三项主要任务:一是抓紧处理厂网分开遗留问题,逐步推进电网企业主辅分离改革;二是加快电力市场建设,着力构建符合国情的统一开放的电力市场体系,形成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电价机制,实行有利于节能环保的电价政策;三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坚持政企分开,健全电力市场监管体制。
对新发布的电改方案,有的认为“保守有余、进取不足”,甚至认为改革的“调子”被某些利益攸关的大企业“操纵”了。
与以上意见不同的是,一些专家认为此次《意见》抓住了三年多来电力体制改革中存在的难点问题。
原电力部规划计划司司长王信茂举例说,厂网分开遗留问题涉及的争议金额达到234亿元,值得高度关注。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认为:“如果在五年内,能把这三项任务全部完成,已经是了不起的成就了。”
知名电力专家陈望祥判断:“此番《意见》仍然坚持了‘五号文’的方向,只是速度放缓了。”他解释说,“十五”
期间我国进行了厂网分开的改革,“十一五”期间要把改革继续下去。要巩固厂网分开的成果,逐步推开输配分开和区域电力市场。他认为,改革是大势所趋,任何人都不能改变潮流。
下一步改什么?
2002年4月,国务院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业内称之为“五号文”。该文件确定了电力市场化改革的大方向和总体规划,成为中国电力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按照“五号文”的设想,电价改革是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厂网分开、剥离辅业、三产等资产重组工作,发电厂与大用户以合同方式商定电价、直接供电等,都是在为改革电价作准备。
然而,“五号文”要求的“十五”末在全国大部分地区运行新的电价机制没有实现。
一位一直具体参与电力体制改革的专家对记者强调:“下一步要进行的电力体制改革绝不是另起炉灶。”
几位曾参与起草“五号文”中电价改革内容的专家。总结他们的意见,电价改革的目标框架是将电价划分为上网电价、输电电价、配电电价和销售电价。同时推进实行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直接交易。
但据陈望祥分析,合理电价的形成要依赖构建公平的电力市场,而电力市场的建立前提就是要培育更多的市场“买方”,改变目前不对称的供求关系,而这就必须要进行输配分开的电网改革。
实际上,在厂网分开后,主要的改革工作就集中在电网环节。“五号文”规定的电网改革主要内容是:完善区域电网企业,改组省级电网企业;剥离各级电网企业的辅业、三产和多种经营企业;实行输电与配电业务在财务上分开核算,进而实现输配业务在资产、财务和人员上的分开。
然而据国际大电网专家蒙定中介绍,尽管六大区域电网公司已经组建,但国家电网公司对其下属五个区域电网公司都实行垂直管理,所以在区域范围内统一配置数省电力资源的思路很难推行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