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光伏市场的贸易战越演越烈,在美国对华提出双反之后,中国多晶硅企业反击向商务部提出对美国和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贸易救济立案调查。7月,欧盟光伏企业在又向中国光伏提出反倾销申诉,如果欧盟委员会受理此次申诉,会在45天内决定是否立案调查。全球光伏行业的不景气,产品价格和企业盈利的持续下滑是各国贸易战的根源。产能严重过剩才是全球光伏行业的症结所在,双反不能抵挡产品价格的持续下滑,反而增加整体损失。
中国光伏制造商在全球的激烈竞争中继续步履维艰,并非像欧美企业反倾销诉讼中形容的那般悠闲。在2012年上半年,由于多个市场补贴减少,美国对华反倾销公布初裁结果,欧洲制造商也向欧盟提出反倾销申请,中国光伏制造商的生产部分出现停滞。尽管部分制造商还维持合理的生产水平,大部分多晶硅生产商已经停产,2012年二季度中国多晶硅制造商的平均开工率已经跌破一半。
光伏行业国际贸易战情况
(1)美国对中国电池片企业双反
美国商务部5月18日发布对中国出口美国太阳能电池的反倾销税初裁结果,美国计划对不同的制造商征收31.14%到249.96%的高额反倾销关税。据称,美国商务部将于今年10月份对这一结果做出最终裁决。据报道,天合光能和尚德的反倾销税率分别为31.14%和31.22%,另外59家牵扯美国双反调查并提出请愿的公司反倾销税率为31.18%,其中包括:英利绿色能源、赛维LDK、阿特斯太阳能、韩华太阳能、晶澳太阳能和晶科能源等。而其他中国电池制造商将面临249.94%的高额反倾销关税。
目前中国出口到美国的光伏电池片和组件不到1GW,规模并不大。但是美国曾制定了“面向2030年的光伏工业线路图”,计划“投资国内技术和市场,扩大内需,带动产业显著增长”,规划设定了2030年累计装机容量达200GW的宏大目标,每年新增装机容量19GW。介于美国市场的巨大潜在空间,美国对中国光伏企业的双反,长期影响大于短期影响。
(2)中国对美国和韩国多晶硅企业提出双反
7月20日,商务部发布2012年第40号和第41号公告,决定即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对原产于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进行反倾销调查。
此次针对韩国的反倾销、针对美国的双反调查主要是基于由江苏中能、赛维LDK、洛阳中硅和大全新能源等代表国内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提交的书面申请。2011年国内多晶硅产量8.4万吨,进口6.46万吨;今年1-5月国内产量3.5万吨,进口达到3.4万吨。其中从美韩两国进口合计占比超过60%。而目前国内除了几家较大的企业仍在生产外,八成多晶硅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对于美韩两国多晶硅双反的实施将有利于促进和保护国内有一定实力多晶硅企业的发展。但同时,由于国产多晶硅成本较高,价格也相对进口多晶硅更高,对于光伏产业链下游企业意味着成本可能进一步上升,不利于其经营。
德国、美国和韩国代表全球最先进多晶硅技术水平,同时海外企业历史较长,主要设备已完成折旧计提,其多晶硅生产成本一般在20美元/千克以下,部分企业可能低于18美元/千克。美国等企业出口价格低,最大可能是其生产成本低,目前还难以判断是否有倾销行为。此次对美国多晶硅企业的反倾销诉讼更大的意义在于贸易战反击,但即使中国不再从外海进口多晶硅,国产能仍然过剩,难改产品价格下跌趋势。
“双反”醉翁之意不在酒,目的是遏制别国对我国出口光伏产品的类似制裁。中国商务部此次双反调查将为期一年,预计未等双反出结果,所有国内已停产产能和部分仍在挣扎的产能就将先行退出市场,实际上去落后产能正是当前中国产业结构性调整方向,也是光伏行业健康发展所需。因此双反救不了中国的多晶硅企业。那么双反意义何在?最大的意义在于施压欧洲不要跟随美国对中国电池组件发起双反,同时迫使美国在双反税率的最终裁定中作出让步。若导致贸易战全面爆发,必将是弄巧成拙,最受伤的是中国自己。
(3)欧盟对中国光伏企业双反
来自德国、意大利、西班牙等欧盟国家的25家企业组成一个联盟向欧盟委员会提出申诉,要求对中国企业进行反倾销调查。按照欧盟相关法律程序,如果欧盟委员会受理此次申诉,会在45天内决定是否立案调查。
欧洲是目前全球光伏最大的需求市场,如果征收双反税将对中国光伏企业造成严重损失,同时欧洲需求量过于庞大,中国企业短期也难以通过在海外兼并收购或直接投资等方式规避。英利、尚德、天合、阿特斯四大光伏企业联合全国约40家企业呼吁欧盟慎重考虑发起反倾销调查,呼请中国政府与欧盟立即展开高层对话,共同寻求解决方案。由于欧洲与美国不同,其产业链最大部分在光伏电站、多晶硅生产,光伏设备制造,与中国电池片、组件为主的产业链模式是互补和上下游关系。欧洲对中国企业征收双反税,无疑也将伤害本地多数企业利益,预计欧盟最终将不会对中国光伏企业征收双反税,即使征收税率将远低于美国双反结果。
中国双反醉翁之意不在酒
多晶硅“双反”最大的意义在于给欧洲施压,警告其不要跟随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双反”。同时迫使美国在“双反”税率的最终裁定中作出让步。如果贸易战全面爆发,会导致我国企业进一步受到伤害。但日前25家欧盟企业上诉要求对中国太阳能产品进行调查等迹象表明,贸易战似乎已经渐露苗头。如果欧盟效仿美国对中国光伏产品进行“双反”,对我国光伏企业的杀伤力将远远大于美国。我们必须提前作好最坏的打算,一旦欧盟真的实施“双反”,今后中国企业只能是闭门造车。因此,政府要加大对光伏下游市场开发的投资,才能让上游与生产低端产品的企业有办法“活命”。
另外中国光伏产业长久面临着“三头在外”的尴尬局面,即:原材料、设备严重依赖国外进口,而产品销售市场集中在国外,这造成了我国光伏产业极容易受国外政策的干扰且企业缺乏核心竞争力的情况。大多数中国企业集中在产业链中下游劳动力密集、盈利能力薄弱的环节发展,进一步削弱了我国光伏企业抗风险的能力。所以中国光伏业不能只生产低端产品,也不能仅仅只做来料加工与组装,必须鼓励大企业往产业链下游延伸,做到能生产整个光伏发电站的配件以及牢牢掌握核心技术。同时,加大光伏并网发电的力度,并打通整条光伏产业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