距日本“3.11”地震已两月有余,但是由地震和海啸引发的福岛核电站泄漏事故至今仍未解决。核辐射问题不仅让全世界人民对核电安全性有所质疑,也让各国开始审慎各自的核安全状况。
中国在日本核泄漏事故发生后的第一时间派出民用核设施检查团,对核安全进行检查,并提出暂停项目审批。如今,检查已过大半,并得出了初步结论:我国核电厂应急安全设计规范普遍达标,但多数机组欠缺抵御多重极端自然灾害叠加事故的能力。针对我国核电未来发展是否会放缓脚步等疑虑,专家表示,未来10年我国核电发展规模不会变,但将提升核电建设安全准入门槛。
全面摸查民用核设施情况
在日本核泄露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常务会议就作出全面安全检查和在国家核安全规划批准前暂停审批核电新项目等“国四条”决定,我国随即展开核设施安全大检查。
至5月初,由国家核安全局牵头的检查组完成对深圳大亚湾、浙江秦山、江苏田湾等已运行核电项目的检查,目前正在对在建项目进行安全评审,在5月下旬完成对相关核电设备生产厂商的检查后,将出台最终检查报告。
对于此次检查的结果,国家原子能机构国际合作协调委员会委员邹树梁表示,调查初步结论是核电厂应急安全设计规范普遍达标,但多数机组欠缺抵御多重极端自然灾害叠加事故的能力。
目前,我国核电企业将根据此次检查采取相应措施,加强核安全保障。中核集团总经理助理陈桦表示,中核集团将通过加高海堤、设立挡水墙、加设防水淹设施、增设移动式柴油发电机、增设非能动消氢系统、增设安全壳事故过滤排放系统等措施,改进这些核电站的安全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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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建设规模不会变
尽管受日本核辐射事件的影响,我国已暂停批复核电新项目。但是许多专家表示,从长期来看,这并不会影响我国大力发展和应用核电的趋势,未来核电将成为中国的主要能源之一。
中国核能行业协会副秘书长徐玉明表示,到2015年,中国核电装机容量将超过4000万千瓦,提前5年实现原定的2020年发展目标,今后5年,核电建设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每年达700多亿元。他表示,从2015-2020年,中国可以再完成建设3000万千瓦的任务,到2020年核电可望建成7000万千瓦,使核能和可再生能源的总和占到总能源的15%以上。
中国核能动力学会经济专业委员会副主任薛新也认为,从短期看,中国核电发展节奏会放缓,核电发展目标实现时间将延后。但不会改变中国核电中长期战略,在提高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的约束目标下,中国核电发展不可或缺。
专家一致认为,安全始终是核电发展的前提和最高原则,应充分吸取日本福岛核泄漏事故的经验教训,多管齐下,进一步提高核电的安全系数。
“国家将采取多种措施促进核电安全,包括计划订立《原子能法》和推动技术改进和管理创新。”中国核能行业协会理事长张华祝表示,该协会将积极推进核电厂运行评估和核电工程建设项目评估,继续开展安全生产培训和质量保证培训,促进核能行业安全发展。
核电建设审批门槛提高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陆启洲表示,今后新项目将采用“非能动”安全系统的第三代核电技术,它在应对地震上比之二代技术更安全。同时,从国家到核电企业层面都要做好安全预案,各核电站之间应加强应急联动。
专家认为,经过此次事件后,我国核电安全新规划的要求必然会导致审批门槛提高,这意味着未来核电项目从项目审批,到前期准备,直至正式开建周期都将相应拉长,这将考验相关核电厂和设备供应商的资金周转能力。
邹树梁也表示,新项目审批解禁后,门槛或将大大提高。在敢死队核电发展规划出台的同时,相关部门正在抓紧制定核电安全规划,着重提出对新建项目选址,已运行项目抵御多重叠加灾害事故等方面提出更严格的标准。
专家同时认为,加强核安全监管,建立核应急保障机制也至关重要。“当一个核电站的应急电源无法启动时应有其他核电站紧急援助。”陆启洲说,即便是归属不同公司的各核电站之间也应加强横向联系,尤其要建立应急联动机制。目前我国还缺乏这方面机制,我国从国家到相关部门和企业层面都应不断学习吸取他国经验教训,提高核安全应急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