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服务公司(国外称为Energy Service Company,简称ESCO、国内称为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简称EMCo)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o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耗能企业签订
节能服务合同,为用户的节能项目进行投资或融资,向用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潜力分析和诊断)、节能项目方案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监测、培训、运行管理等一条龙服务,保证节能效果,并通过与耗能企业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赢利和滚动发展。
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运作节能项目,在节能改造项目完成之后,耗能企业原先单纯用于支付能源费用的资金,可同时支付新的能源费用、EMCo的费用,还能取得部分受益(即节省下来的部分费用),在合同期后,客户享有整个项目所带来的全部的节能效益,会产生正的现金流,同时实现能耗降低。
这可能会有很多原因,但通常都是出于以下三个考虑:
投资效益;
运作效益;
转嫁风险(技术风险、经营风险、管理风险、融资风险等)。
从EMCo的业务运作方式可以看出,EMCo是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服务商业化实体,在市场竞争中谋求生存和发展,与我国传统的节能项目运作模式有根本的区别。
与传统的节能项目运作模式相比,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项目具有以下
优点:
专业、系统的技术和服务;
利用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改造项目的成本;
通过把实施节能项目的风险和负担转嫁给EMCo,克服由于实施项目的可能风险所造成的耗能企业对实施节能项目的保留态度;
通过把节能项目开发的主要负担转嫁给EMCo,帮助企业克服节能项目经济效益不明显、占用企业精力太多的担心和疑虑;
EMCo通过同类项目的开发和大量“复制”来提高其节能项目运作能力,降低节能项目的实施成本,并且节能项目的资金偿还出自节能项目本身产生的节能效益,从而减轻了企业实施节能项目的融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