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西外贸委员会8月22日会议决定对来自中国的两类五金工具采取反倾销措施。这两类工具分别是电动钻孔工具(包括82071900、82075011、 82075019、82075090四个海关税则号)和手动切割工具(海关税则号84251910)。其中,对电动钻孔工具征收6个月的临时反倾销税,税率为每公斤28.23美元;对手动切割工具征收5年期的最终反倾销税,税率为每台114.14美元。
据巴西外贸秘书处统计,截至目前,巴西对中国产品采取反倾销措施共17起,正在调查中的反倾销案件12起。
此外,2007年8月22日,巴西外贸委员会发布通知,决定对原产于中国的SDS钻头采取临时反倾销措施,按照28.23美元/千克征收临时反倾销税,为期6个月。
2006年9月29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SDS钻头进行反倾销立案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编码为84251910。在调查中,巴西选择德国作为替代国计算中国涉案产品的正常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