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推动发用两侧进入市场:所有燃煤发电企业进入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形成发电计划安排;原则上10千伏及以上的工商业用户要参与市场交易,对暂无法直接参与市场交易的,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
近日,为落实国家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今年12月起,南方电网公司将正式开展代理购电,并已印发《南方电网公司落实国家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市场营销(交易)实施方案》,以做好电网企业代理工商业用户通过市场化方式购电工作。
代理购电是对暂未直接从
电力市场购电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以代理方式从电力市场进行购电。目前,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已发布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公告,为暂无法直接进入电力市场交易的工商业用户做好准备工作。
此外,信息显示,2021年国网市电力公司将用户电价浮动产生的盈亏全额传导至燃煤发电企业,并根据燃煤发电企业实际市场化上网电量全额结算,其他发电主体市场化上网电量因用户电价浮动产生的盈亏由国网市电力公司单独记账,该部分盈亏由燃煤发电企业按其每月实际上网电量分摊。
2022年,国网市电力公司根据市统调燃煤发电企业(两江燃机也可参与)实际市场化上网电量全额结算,燃煤(燃机)发电企业结算电价按照市场化用户结算电价扣除输配电价、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后执行。若遇国家分时电价或市场化电力交易政策发生变化将及时调整我市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