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国家发改委联合环保总局印发了《现有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十一五”规划》(下称《规划》)。《规划》提出,到2010年,现有燃煤电厂二氧化硫将比2005年下降61.4%。如果《规划》得以推行,将为中国的脱硫市场带来至少高达680亿元的商机。
《规划》提出:“十一五”期间,现有燃煤电厂需安装烟气脱硫设施1.37亿千瓦,共221个项目,可形成二氧化硫减排能力约490万吨。加上淘汰落后、燃用低硫煤、节能降耗等措施,到2010年,现有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排放总量由2005年的1300万吨下降到502万吨,下降61.4%。
我国前不久发布的《关于加快关停小火电机组若干意见》称,新建燃煤机组必须同步建设高效脱硫除尘设施,小火电关停范围以外现役单机13.5万千瓦以上燃煤机组要尽快完成脱硫设施改造。安装脱硫设施但未达标排放的燃煤机组不得执行脱硫机组电价。
我国提出,到2010年,全国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比2005年减少10%,但实际上,2006年是“十一五”第一年,主要污染物排放不降反升。减排压力骤升。
火电行业是二氧化硫排放的主要来源。《规划》的实施,对实现“十一五”时期全国二氧化硫排放总量削减10%的约束性目标和改善全国大气环境质量将起决定性作用。
为实现上述目标,《规划》提出以下保障措施:一是完善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制度,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核定企事业单位二氧化硫排放总量、核发许可证,进一步完善二氧化硫总量控制制度。二是强化政策引导,完善电价形成机制,研究和逐步实施根据燃煤机组脱硫改造的实际投资和运行成本核定脱硫电价。鼓励安装烟气脱硫装置的机组优先上网,优先保障上网电量。二氧化硫排污费优先用于现有燃煤电厂二氧化硫治理。对脱硫关键设备和脱硫副产品综合利用继续给予减免税优惠。三是加快脱硫产业化发展,加大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烟气脱硫技术和设备产业化的扶持力度,加快烟气脱硫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和示范试点,推动烟气脱硫副产品综合利用,继续整顿烟气脱硫市场。四是充分发挥政府、行业组织和企业的作用。
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根据《规划》,将每年公布需安装烟气脱硫设施的电厂名单、重点项目及完成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按照规划要求,现有燃煤电厂需安装烟气脱硫设施1.37亿千瓦,若以脱硫工程每千瓦投入500元计,未来数年中国的脱硫市场规模至少高达685亿元,这将给电力环保设备带来巨大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