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纺织服装出口可持续发展的思考与建议
发布时间:2004-05-13
来源:中国自动化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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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5月初,在布鲁塞尔举行的“2005年后纺织服装前景”国际会议(下面简称“国际纺织大会”)上,美国代表抛出的“中国威胁论”和采取贸易保护手段限制中国纺织服装产品出口的主张得到了不少与会者响应附和与认同。我与会代表对上述言论进行了及时反驳,强调应当尊重乌拉圭回合达成的多边框架,警惕贸易保护主义势力发展,以推动全球纺织服装贸易公正、公平、健康发展。会后,我处继续进行跟踪研究,就中国纺织服装出口可持续发展进行了认真深入的思考。
一、中国纺织服装出口可持续发展必须进行自我约束,从被动式应对向主动式发展转变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最近几年我国纺织服装业持续发展,成为世界上纺织服装生产第一大国,也是纺织服装出口第一大国。根据欧盟统计局资料,2000年欧盟从区外进口纺织服装667.7亿欧元,其中纺织品194.6亿欧元,服装473.1亿欧元;从中国进口纺织服装98.9亿欧元,其中纺织品16.2亿欧元,服装82.7亿欧元:中国分别占欧盟从区外进口的14.8%、8.3%、17.5%。2001年欧盟从中国进口纺织服装突破100亿欧元大关,达到104.3亿欧元,2002年又增加到113.3亿欧元。需要特别指出的是,由于入世效应,2002年与2001年相比,欧盟从中国进口纺织服装金额增长了8.5%,其中纺织品2.2%,服装9.7%。根据中国入世协议和《纺织品与服装协定(ATC)》,被取消配额限制的30个类别的纺织品服装进口金额增加了60%以上,其中纺织品增加了20%以上,服装增加了85%以上。第10类(针织手套)、第18类(梭织内衣、内裤、睡衣、浴袍及衬裙等)、第32类 (梭织起绒布)和第73类(针织运动套装)均增长100%以上,第21类(梭织夹克、连帽外套及防风衣)增长200%以上。
欧盟统计局的资料还表明,在中国的市场份额逐年扩大的同时,其他发展中国家的份额逐年减少。在2002年欧盟从中国进口纺织品服装金额增长8.5%的同时,从其他国家(地区)的进口则下降了2.4%。中国在欧盟纺织品服装进口市场所占的份额增长了1.43个百分点;而印度、孟加拉国和波兰则分别下降了0.16、0.08和0.25个百分点。在我出口数量急剧增长的同时,由于被取消配额的类别没有了配额管理费用,价格也大幅度下跌。引起了出口贸易对纺织品服装依存度很高的孟加拉国(85%)、柬埔寨(85%)、巴基斯坦(65%)、毛里求斯(63%)、斯里兰卡(56%)、和印度(26%)等发展中国家的忧虑与恐慌。
据国内行业界人士消息,国内不少纺织服装企业正在大量投资,准备2005年后在国际市场上大展宏图。如我们前几年曾把一些老旧的装备淘汰掉,砸了1000万纱锭,从4000万锭减少到了3000万锭,这两年又突破了5000万锭,很有可能达到6000万锭,这样又翻了一番。如果我们这样盲目地发展生产,无限制地扩大出口,势必使其他世贸成员对我采取限制措施。到时不但不可能继续发展,而且很有可能失去现在已经占有的市场份额。
在“国际纺织大会”上,不少与会者响应附和美国代表的“中国威胁论”,甚至包括不少最不发达国家代表不同程度的认同。他们认为,纺织服装贸易自由化只能使中国、印度等少数国家获益;印度的纺织工业部部长称中国将是ATC的唯一最大的受益者。不少发展中国家的部长在发言中不同程度地认为中国在世界纺织品市场上的优势或垄断地位将使许多弱小国家面临边缘化的威胁,强调或赞同采取贸易保护手段限制中国纺织服装产品出口贸易的发展。
在入世时,为了大局和整体利益,作为必要的妥协和让步,我接受了一些不利条款,如“两特”条款。
美国、欧盟、印度、土耳其等世贸成员已经分别将上述条款通过立法转换成为自己的法律。
据欧洲纺织了望(OETH)2000年报告,1998年世界纺织服装进口市场总金额为3306亿美元,从中国进口802.3亿美元,中国已经占有约四分之一(24.3%)的市场份额。估计这一份额还在继续增长。在欧洲议会纺织论坛上,有研究机构预测2005年以后,中国将占领世界纺织服装市场的50%。他们在谈论中国在未来世界纺织服装市场的地位时,总是怀着一种恐惧与不安的心情。
市场容量是有限的,我们不能这样无限制地发展下去。我们必须自我约束,有克制地发展。不要等到世贸成员一个个对我纺织服装产品采取特殊限制措施或特保措施,中国的纺织服装产品到处受到堵截时才被迫采取措施。要尽快行动起来,从被动式应对向主动式发展转变。
二、中国纺织服装出口可持续发展必须在国际市场上重新塑造良好的形象
由于我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招致发达国家一些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的嫉妒和抵毁。近几年来,在欧美的电视、报刊上不时地夸大我个别现象,以偏概全,播出或刊登中国沿海地区纺织服装企业,特别是外商投资企业,无视我国的劳动法,强迫要求工人在几乎没有任何劳动保护的环境下超时工作的专题报道,画面上经常出现工人在十分艰苦的工作环境中生产和生活条件的场面,有的是工人失去了人身自由和人的尊严的镜头,触目惊心。
在“国际纺织大会”上,发达国家和劳工组织的代表在发言中几乎都影射到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不重视工人的劳动条件。欧洲议会纺织论坛提出,“在中国、印度等国家里,存在着不尊重社会标准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竞争”。国际纺织服装皮革工人联盟的立场文件中指出,“目前一些纺织服装出口大国,如中国和印度,都没有很好地保障劳工权利,在进行社会倾销”。在欧美公众舆论界看来,中国和印度似乎成为“不能保障劳工权利,在进行社会倾销”的典型代表,不时地被点名批评;有的甚至号召消费者不去购买中国和印度制造的商品。这些诋毁中国形象的反面宣传在欧美公众中产生十分恶劣的影响,对进口商和销售商形成了一种压力。
据国内业界人士反映,西方媒体报道的中国劳工权利得不到保障、屡被侵害的行为不是孤立的现象。我们必须采取有力的措施打击这些行为,重新塑造中国纺织服装生产行业的良好形象。
三、中国纺织服装出口可持续发展必须尽快实现从出口大国向出口强国转变
在我国服装行业中,除搞来料加工、定牌生产企业的产品的档次比较高外,绝大多数的生产厂家为了挤占市场,几乎无一例外地都采取了低价竞销的策略,牺牲了产品的档次与质量。这在出口中尤其明显。欧洲纺织品服装组织提供的数据表明,从2002年1月1日起欧盟取消了30个类别纺织品服装中的配额限制,欧盟从中国这些类别的进口2002年1-10月与 2001年同期相比金额增长60.4%,数量增长161.2%;其中纺织品金额增长22.6%,数量增长97.8%,服装金额增长84.5%;数量增长212.9%。纺织品数量增长率是金额增长率的4.3倍,服装数量增长率是金额增长率的2.5倍。由此推算出,这些纺织品的平均价格下跌了38%,服装的平均价格下跌了41%。历史证明,凡是价格大战之时,也是假冒伪劣产品猖獗之时。历史的教训值得重视。
数量大幅度增长,价格大幅度下降的另外一个直接严重后果就是招致进口方采用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贸易保护工具。中国入世后,进口方又有了使用更加方便的贸易保护新工具,“特别保障措施”和“纺织品特别限制措施”。8月13日,美国纺织品协议执行委员会(CITA)正式受理业界要求对我国产的针织布、胸罩和袍服进行特别限制措施的申请。欧洲纺织品服装组织也正在收集各成员国的意见,准备拟定敏感商品清单,提请欧委会采取限制措施。
严酷的事实再一次证明,低价低质低档次的纺织品服装出口路子己越来越窄。沿着这条路走下去,我们充其量也只能是一个低档次的纺织品出口大国。而且要应对来自各个世贸成员方的所谓“合法的”贸易限制措施。所以从纺织品服装行业到政府主管部门必须尽快研究,采取有力的措施,使我国的纺织品服装从出口数量增长型向档次升级质量提高型转变,尽快实现从出口大国向出口强国的转变。
四、中国纺织服装出口可持续发展必须采取有效战略措施。通过和各方面的接触、探讨和研究思考,我们认为可以采取的措施主要有以下7个方面:
1、国家应该尽快制定中国纺织服装中长期产业政策,引导全国纺织服装行业健康发展。
几年前,国家曾经大张旗鼓地进行纺织行业产业结构调整,采取限产压锭的措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这几年可能是新闻媒体片面地宣传入世将给我国纺织服装产业带来无限的商机,以及各种各样的原因,使纺织服装行业出现了巨大的、盲目的投资热潮,生产能力无限制地膨胀。一旦市场出现较大的波动,销售严重受阻,必将出现库存严重积压、资源大量浪费、企业陷入绝境、工人下岗失业,形成新的不稳定因素,潜伏着很大的危险。现在应当尽快采取措施,制定中国纺织服装中长期(5-10年)产业政策。通过产业政策的引导,使中国纺织服装行业彻底改变现在技术装备水平整体落后、产品创新能力不强、企业管理水平不高的状况;实现全行业从微利型向增值型转变,产品从以低档次为主向高档次为主转变,竞争靠低价优势向靠技术含量优势转变,管理从传统落后方式向信息化转变,和从来样定牌生产向自主研发新产品转变,最终实现纺织服装出口强国。
2、当务之急是要千方百计主动采取措施,限制低价竞销行为
长期来一直在应对欧盟反倾销中支持我国、代表进口商利益的欧洲外贸协会主席贝勒帖埃夫人“希望中国政府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使配额取消产品的出口价格下降太快,引起欧盟产业的强烈反应。价格只能逐步缓慢地降”。如果我们不主动采取措施,那么欧美等发达国家势必采取措施对我进行限制。
对欧美发达国家来说,特保措施和纺织品特限措施都是最简便、最有效的武器。不管是特保措施,还是纺织品特限措施,一般常用的限制措施不外乎提高关税、数量限制,或高关税与数量限制并用。这三种限制措施对中国的纺织服装行业都只能产生消极作用,不利于我纺织品服装主动可持续发展。进口方采取关税壁垒办法,他们收取了高关税,中国出口商还将继续采取低价办法继续出口;进口方采取数量限制,为了争取有限的市场份额,将进一步加剧中国出口商压价竞销的行为;如果进口方采取关税与数量并用的限制措施,将使中国的纺织服装行业雪上加霜。
与其被动受限,不如采取主动措施。对于我国来说,传统的出口主动限制措施有:取消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确定年度出口总量,达到既定出口总量实行封关不再出口;通过现在的配额管理办法进行数量限制;设立出口关税,调节纺织品服装出口。现在看来简单地取消纺织品服装的出口退税有两个缺陷或不足,一个是对于一些产品,仅仅取消出口退税不足以制约低价竞销行为;另一个是对所有的纺织服装采取一刀切的办法,达不到国家鼓励纺织品服装从出口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的目标。确定年度出口总量,达到既定出口总量实行封关不再出口的办法,只能迫使企业为了争取有限的出口份额,将进一步压价竞销抢先出口通关的行为。通过现在的配额管理办法进行数量限制,这种管理办法(尽管是通过半官半民的执行局来进行的)将使政府很难摆脱对企业商务活动干预的非难,也不利于建立高效廉洁的政府。我们认为设立出口关税是一种高效方便的办法。国家主管部门根据近几年我国纺织品服装出口的具体情况,以及“纺织品服装产业结构调整战略”,制定在一定年限内(比如5-8年)征收出口关税方案,税率根据产品的增加值与档次确定。鼓励出口高档次、高增加值的产品。对于低增加值的产品采取高税率,对于高档次、高增加值的产品采取低税率。税率逐年递减,若干年(5-8年)后减至零税率。作为积极实施“纺织服装中长期产业政策”的措施之一,国家把纺织品服装的出口税收用于创立“纺织服装发展基金”,用于引导我国的纺织品服装从出口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以尽快实现从纺织品出口大国向纺织品出口强国转变。
此外通过强化纺织服装行业组织的权威与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或通过完善和实施国内竞争规则,尤其是行业竞争规则,处罚企业的压价竟销行为。从而理顺国内纺织服装流通秩序,促进纺织服装生产良性发展。欧洲一体化以区内统一的竞争规则取代各成员国竞争规则的实践值得我国研究借鉴。同时,为使我国纺织服装出口良性发展,可考虑制定处罚低价竞销的管理办法。
诚然,世贸规则明文规定不允许世贸成员采取关税、配额等措施限制出口。我们认为,在现阶段几乎全世界都要求对中国的纺织品服装采取限制措施的大气候下,只要积极争取,精心策划,不是不可能的。另外,从关贸总协定到世贸组织50多年的历史表明,无视国际游戏规则,明知故犯,边改边犯,屡屡不改的事例比比皆是。资深的世贸问题专家贝利斯律师认为,根据国家利益需要,中国政府完全可以继续有选择地对出口贸易进行控制与管理,以争取宝贵的时间,进行产业结构调整,而不必顾虑是否违背世贸规则。那些口口声声捍卫世贸规则的,往往是经常违反世贸规则的。相信中国人民的聪明才智能够解决这些具体的技术问题。
3、用“纺织服装发展基金”鼓励大型纺织服装集团研发,使中国的纺织服装行业紧跟世界市场的流行趋势。
在主动限制纺织服装出口的同时,国家根据“纺织服装中长期产业政策”,用“纺织服装发展基金”鼓励大型纺织服装集团进行研发。
中国的服装款式基本上紧跟了世界流行趋势,服装面料的生产,即纺织行业与世界流行趋势还有相当的差距。这不仅表现在面料的组织结构上,更重要的是表现在面料的化学成份上。欧美国家最近几年已经或正在酝酿制定对纺织纤维和染料的技术壁垒法规。欧美日的有关利益方对此纷纷发表意见,我国则很少有人过问。“欧洲纺织服装组织”要求欧盟委员会对纺织服装行业提供资金支持,加强研发能力。欧委会企业总司官员表示,将认真研究纺织服装行业提出的关于新化工产品政策(REACH)的各种意见,设计一些培训计划,帮助欧盟纺织服装行业进一步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走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道路,使产品符合欧盟有关环境与生态技术法规的要求。
如果我国现在无视这些重要的发展趋势,有一天会突然发现,由于中国的服装面料不符合欧美国家的技术法规与标准,将无法进入,甚至被迫退出欧美发达国家市场。2002年初中国动物源性产品被欧盟全面禁止进口的历史就会在不久重现。
4、大张旗鼓地宣传劳动法,进行劳动法执法大检查,重塑中国纺织服装的形象。
欧美国家多年以来提倡的“社会标准”、“劳工标准”问题不可忽视。发展中国家的劳工权利间题越来越引起欧美国家的新闻媒体和公众舆论的注意,人权组织、劳工组织等非政府组织越来越多地采取各种行动、运动,呼吁重视劳工权益的保护,反对经济全球化;各发达世贸成员的行政当局也都曾多次试图通过新一轮谈判将劳工标准纳入世贸规则。拉米委员在5月初的大会上发言时呼吁,“在多哈提出反对意见的发展中国家应该开始考虑劳工标准与贸易关系的问题”。我们可以团结发展中国家阻止将劳工标准、社会标准等问题列入新的谈判议程,但是无法阻止发达国家通过国内(盟内)立法,如劳工标签和社会标签等法规,利用国内(盟内)立法的域外效力来限制从中国的进口。意大利财长特雷蒙蒂不久前就此指责中国。欧洲纺织服装组织(Euratex)一直在不断地建议欧盟通过立法要求在纺织品服装上加贴社会和劳工标签,保证产品的可追溯性;要求欧盟通过立法把尊重基本劳工权利作为享受普惠制的前提。欧洲纺织地区政府间协会(ACTE)要求欧盟通过立法使第三国遵守劳工及环境法规,推广生态标签和社会标签。
实际上欧美国家的劳工标准己经开始发挥作用。我国中央政府从未正式允许我企业接受欧美等发达国家有关劳工标准的考察,事实上在我沿海地区接受并通过欧美国家劳工标准考察的服装企业已为数不少,外国官员考察中国企业的劳工标准己经不再是秘密。与其背着中央政府被动接受考察,并背着不尊重劳工权利的名声经常受到点名批评,还不如主动在国内大张旗鼓地进行执行劳动法的大检查,打击侵犯劳工权利的现象,依法处理侵犯劳工权利的行为,塑造中国纺织服装生产行业的良好形象。
5、引导纺织服装企业兼并,打造大型纺织服装集团
与欧美发达国家相比,现在中国的纺织服装行业的状况还是企业多、规模小,没有驰名品牌。虽然上海和江浙一带有了几个在国内小有名气的品牌,但不知是什么原因,他们的销售还未遍及全国的市场,在国外市场更是鲜为人知。虽然也有几家年生产销售达到亿美元以上的企业,但是他们基本上都是给外国进口商搞定牌加工生产,没有自己的品牌。这种局面不改变,中国纺织服装的出口就很难摆脱外国进口商、销售集团的控制,只能从别人丰厚的剩余价值中分一点残羹剩饭,难以进行可持续发展。所以中国必须打造自己的独立的大型纺织服装集团,必须在世界市场上塑造自己的驰名品牌。国家在企业进行兼并中必须有所作为。在我国现有的经济环境下,认为兼并是企业行为,应该通过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发挥作用的观念是对市场经济的曲解,也是教条主义执行世贸规则的表现。欧美国家在经济结构调整过程中,两只手都发挥作用。特别是法国在密特朗总统执政进行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调整时,政府的作用特别重要。由于长期计划经济的影响,市场经济体制尚不健全,竞争秩序尚不规范,优胜劣汰的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一些人“宁做鸡头、不做凤尾”的陈旧观念作怪,没有各级行政部门的引导和推动,让企业自己主动进行兼并,打造大型纺织服装集团几乎是不可能的。
6、积极开展国际合作,打造世界级的纺织服装集团
开展国际合作从两个方面进行:一方面是“请进来”,请欧洲的纺织服装龙头企业来华投资,进行研究开发设计生产;另一方面是“走出去”,去发展中国家进行合作。
欧洲纺织服装组织认为,中国纺织业体系完整,设备先进,基础设施比较完善,有熟练廉价的劳动力,具有比较优势;欧洲纺织业有自己的技术优势,双方具有很大的互补性。愿意和我探讨利用双方优势,进行互利合作的可能性。通过“请进来”可以进一步提高我国纺织服装行业的技术含量。
国际纺织服装皮革工人联盟认为,“一些发展中国家纺织服装制鞋业面临的困难主要是源自中国的竞争;在中国出口显著增长的同时,一些发展中国家,特别是最不发达国家的出口则明显地减少。如果这种情况继续下去,2005年后,这些发展中国家的纺织服装产业将消失殆尽。”欧洲外贸协会主席向我表示,“希望中国注意纺织服装出口与其他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平衡”。欧盟委员会官员也希望中国在纺织服装行业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合作。国家应该通过具体的措施鼓励有实力的大型纺织服装集团走出去发展。通过“走出去”可以进一步扩大我国纺织服装行业的市场规模。更重要的是,通过“请进来”和“走出去”,实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可以弱化国际纺织服装界反对中国纺织服装的力量,使中国的纺织服装出口可持续发展。
7、积极参与新一轮谈判,为国内纺织服装行业的结构调整创造一个较好的外部环境。
不少人士希望中国在新一轮谈判中发挥积极作用,在非农产品谈判中,欧美希望中国配合向印度施加压力,使其降低纺织品服装的进口关税,以便欧美纺织服装能够向印度出口。我们可视情况给与某种支持,从而减缓欧盟产业界对中国出口纺织品服装增长的敌对情绪,也能够减少欧美当局来自产业界的压力,为国内纺织服装行业的结构调整创造一个较好的外部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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