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广东省水文局获悉,目前已经进入最后审批程序的《广东省用水定额》已经明确了对工业用水、城市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实行总体调控定额限制的目标,到2010年,广东要初步建成节水型社会。
目前已经进入最后审批程序的《广东省用水定额》明确了对工业用水、城市生活用水、农业用水实行总体调控定额限制的目标:
工业节水:规划期内在工业增加值年增长10%左右的情况下,取用水量的增长控制在每年1.2%。至2005年,全省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50%以上,工业万元产值用水定额从目前的54吨下降到50吨(不含火电);至2010年重复利用率达到65%,间接冷却水循环利用率达95%以上,工业万元产值取用水量下降到30吨。
城镇生活节水:重点推广节水器具和减少输配水、用水环节的跑、冒、滴、漏;但专家指出,由于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用水在较长时期内还将会增长,通过用水增长和节水之间的平衡,至2005年全省城镇人均用水控制在每天380升以内,至2010年控制在400升以内。
农业节水:重点是对大型灌区进行节水改造,建设节水增效示范项目和节水增效示范县市;渠系水利用系数在2010年达到0.70以上,节水灌溉面积占有效灌溉面积60%以上,全省平均综合亩均毛灌溉用水量从2000年的827吨/亩,到2010年减少到600吨/亩左右。
据悉,以上三大领域节水总目标是:到2010年在全省建成健全的节水管理体系、法制体系和技术推广服务体系,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节水运行机制和节水产业,全民节水意识普遍得到增强,初步建成节水型社会。
来源: 南方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