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近日,工信部又推翻前三批《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按照规定,采用没有进入《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下称《产业规范条件》)目录的电池新能源汽车产品,从今年5月1日起,将不能进入新能源汽车推广目录,即无法获得各项补贴。汽车厂商忧心忡忡,制造出来的新能源汽车得不到补贴将引发众多纠纷。动力电池业界也是一片哗然,原本的推荐性规范将强制执行,但目前符合电池规范条件的企业仅有25家,众多的国内厂商将何去何从?动力电池新国标的落地,将使行业迎来一轮新洗牌。
动力电池行业发展迅速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5年底,我国动力蓄电池产能规模近400亿W/h,累计配套应用超200亿W/h,累计投资超1000亿元人民币,产业规模和发展速度已达世界领先水平。自2015年以来,我国主流动力电池企业,如比亚迪、宁德时代、微宏动力等,产品供不应求。产能的扩大,带来成本的下降,电池企业普遍效益向好。
最新数据显示,2016年(1-4)月动力电池出货量达3.42GWh,同比增长2.38倍。
今年以来,新能源汽车销量增速有所下降,但动力电池增幅依旧可观。(1-4)月,出货量超过100MWh的厂商数量为7家,分别为比亚迪、CATL(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国轩高科、深圳拓邦、力神、普莱德、国能,这7家电池出货量占比70%。
作为电动汽车的三大核心部件之一,动力电池的分量实在太重了,可以说是新能源汽车的未来,很大一部分都压在电池上面。这种现状,促使国内大大小小几百家做电池的企业都以狂奔的姿势进入新能源汽车市场,跑马圈地占山为王。新能源汽车界人士指出:“国内企业在动力电池行业的疯狂布局,让低端的锂电池产业已出现产能过剩的局面。”
这些电池厂普遍规模小、且分散,制造的动力电池性能和质量参差不齐,而且为了赚快钱,部分电池企业甚至搞骗补行为。
电池新国标将落地
为了推动新能源产业稳健发展,据悉,工信部正在修订《新能源汽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规则》(修订版征求意见稿),预计最早在第三季度将出台。新征求意见稿中,要求动力蓄电池检测要通过《汽车动力蓄电池单体和系统生产企业延伸检查要求》,否则搭载该电池的新能源车辆将无法进入推广目录、无法获得补贴。新标准拟在一年后的2017年7月1日全面执行。
已通过延伸检查的单体和系统生产企业,不需重复检查。延伸检查要求与《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中的要求一致,除了生产规模等方面要求外,还需达到2015年发布电池新国标。
2015年发布电池新国标情况
在技术上,新国标的影响体现在两方面。首先,此前因延伸检查要求和《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以下简称为《规范条件》)一致,业内以为已经进入目录的企业可以幸免,但事实并非如此。工信部要求已经进入公告的企业也必须重新检测,“已列入公告的单体企业,应按照GB/T 31484-2015、GB/T 31485-2015和GB/T 31486-2015等3项标准要求,对典型产品进行重新检测,并于2016年6月底前提交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逾期未提交的撤销公告资格。”其次,未列入公告的单体和系统企业要求更为严格,“在申报《规范条件》时,应按附件所列标准要求对典型产品进行检测,并提供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采用未列入目录企业单体产品的系统企业申报时,需同时提交具有动力蓄电池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单体产品检测报告。” {$page$}
动力电池新国标强制执行,各界众说纷纭。 目前,我国共有150余家电池企业,进入前三批单体目录的电池企业有25家,不论是否进入目录,这些企业都要根据新国标进行技术调整。
符合《汽车动力蓄电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目录
新旧标准对比
《汽车动力蓄电池产品检验标准目录》作为申请《规范条件》必须进行检测的项目,包括GB/T 31467-2015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GB/T 31484-201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31485-201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 GB/T 31486-201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和 QC/T 741-2014 《车用超级电容器》等标准。
与QC/T 743-2006《电动汽车用锂离子蓄电池》标准相比,GB/T 31484、GB/T 31485、GB/T 31486不再将之前的动力电池局限于锂离子电池这一类型,列举在循环寿命、安全要求、电性能方面与QC/T 743的部分区别来说明标准的提高。如下表所示,后者标准的内容均列于最下行。
可以看到检验项目的要求均有所改变或提高。另外,新标准还增加了单体海水浸泡、单体温度循环、单体低气压、模组跌落、模组海水浸泡、模组温度循环、模组低气压等新的检验要求。
新国标强制执行产生的影响
针对动力蓄电池新国标的强制执行,CATL、比克、普莱德、波士顿等多家电池企业均表示,执行电池新国标整体具有积极意义。一方面,由于政策对新能源汽车产业的支持,动力蓄电池领域利润凸显,近几年来进入电池领域的企业大量增长。同时,此前政策相对宽松,标准体系不健全,使得大批电池企业野蛮生长,产品水平良莠不齐,劣质低价产品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为新能源汽车埋下了安全隐患。另一方面,随着技术水平的发展,原有的标准也不能完全适应技术发展,通过执行相对更严格、更高的电池标准,能够鼓励企业致力于技术研发,将技术不达标的企业清扫出局,从而达到引导技术进步的目标。
从执行时间来看,电池新国标于2015年5月发布,于2016年全面实施,已给企业留有一定的时间准备。对于产品、技术积累不是很深的企业,要调整技术以符合新国标可能比较匆忙,对于积累较深的企业,现在已经准备的差不多了。
电池新政一旦实施,除了整顿国内电池企业,还会顺便挫一挫外资电池企业的锋芒。业内人士指出,虽然《规范条件》适用于在中国境内(台湾、香港、澳门地区除外)生产、并为汽车产品配套的动力蓄电池生产企业,三星SDI和LG化学在中国的电池工厂也已经投产,但目前已公布的25家电池企业,没有一家外资品牌也是事实。《规则(修订版)》让《规范条件》成为强制标准后,未进入目录或者说目前还未通过申请的外资电池企业,将不能和国内新能源汽车企业配套。外资电池品牌如想进入目录,既要满足产品技术指标,还要满足在中国建合资工厂等要求。一旦涉及大量的审批工作,就意味着较长的周期。在这个分秒必争的汽车市场,整车企业需要为自己考虑。一旦整车企业发现推出产品的节奏将受影响,就不得不降低对外资动力电池的需求。
编后语:从行业长远、良性发展角度出发,国家应建立严格的动力电池技术标准,提升动力电池行业整体的水平,并鼓励新技术的发展,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一方面既能鼓励深耕动力电池技术的企业继续钻研创新,为新能源汽车市场带来更安全、更高能量密度的电池产品,一方面也能从整体上提升中国动力电池产业的国际竞争力,确保与日韩等国家的竞争不落下风。总体上看,我国动力电池产业化的基础较扎实,相关企业在核心技术上的掌控并无缺失。可以预见,随着新能源汽车市场的推动和企业自身加强技术研发,结合国家有关动力电池相关政策细则的陆续出台,我国动力电池的质量会进一步提升,并迎来发展的黄金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