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机器人租赁操作方式有两种:经营性租赁和融资性租赁。前者有些像租房子,后者则像分期付款购房。假如有一台价值10万元的机器人,采用经营性租赁的模式,企业每月支付数千元的租赁费用就可以带回厂使用,而选择融资租赁,则需要付一定的首付,其他款项则分月支付。
至于经营性租赁和融资租赁谁更加符合市场需要,这个问题难以定论。一般而言,经营性租赁需要实力雄厚的企业和信用较强的中介机构来操作和运营,而融资租赁则更多的需要资金充裕的第三方融资机构来担保。二者依赖不同的介质存在,各有千秋。
机器人租赁虽然是一种新型模式,但国内从事融资性租赁的专业机构还是屈指可数,能够在这一模式中处于优势的企业也需要具备一定的门槛,因此操作起来并非易事。
无论是经营性租赁还是融资租赁,目前租赁模式都存在着这样那样的问题。
经营性租赁通常考验生产企业本身的实力,但针对于信誉度不佳或者资金限制的应用企业而言,经营性租赁明显担负较大压力。而融资性租赁借助于第三方资本机构,虽然在资金上有一定担保,但毕竟彼此沟通受一定限制,且产品较为固定,不能针对具体案例做具体设计。
专家认为,机器人产业想要发展,不仅仅是销售或者租赁,企业应具备提供完整的自动化解决方案的能力。一些已经开展租赁的企业却认为,这项业务实际开展的情况离当初的设想还差太远。不少有租赁业务的企业表示,租赁的对象一般以熟客为主,良好的信誉度、企业具备一定的资质以及企业的成长性等指标变得尤为重要。其实行业里没有真正的可以评判的标准,因此租赁的对象选择具有很多不确定性。
清华大学机械工程系副教授杨向东表示,在数年前已有金融机构提出关于机器人租赁的最初构想,由金融机构充当租赁业务中的第三方,但几年过去这种方式似乎并未没得到很好落地。杨向东认为,如果说中小企业租用机器人的初衷是解决类似“潮汐订单”这样的问题,那么机器人对于它们来说只是特定时间段的用品。机器人产业想要发展,既需要机器人的使用方来一场彻底的“自动化革命”,也需要机器人生产制造企业具备提供完整的自动化解决方案的能力,而不仅仅是销售或者租赁。
尽管租赁有这样那样的潜在风险和不规范因素,但是这种模式能够积极做出尝试,这对于行业来说是一件有益的事情。其实,机器人租赁模式早在上世纪80年代就在日本出现了。国内的机器人租赁要想真正的助力机器人产业发展,不仅需要探索机器人制造企业与终端应用客户的相处模式,建立公正、讲信誉的行业规则乃至标准,而且需要机器人本身开发出更多针对不同应用的系统解决方案,真正的以市场为导向,将租赁做到企业的实际需要当中,从而推动整个行业健康、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