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安监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化工企业必须在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和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自动化改造工作。
云南省安监局明确规定,全省化工企业凡采用危险化工工艺生产装置及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储存设施,要在今年底前完成自动化改造工作,属省政府挂牌督办的存在安全生产重大隐患的化工企业必须于明年5月31日前完成整改及验收工作。自动化改造过程中,对装置或设施已纳入危险工艺目录,但不属危险工艺不需改造的,要经专家论证、确认后出具明确意见。属局部或单个装置设备无法设计、安装相应控制仪表装置,不能实现自动化控制及安全连锁装置的,要组织专家和设计单位进行充分论证,提出明确处理意见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自动化改造工作完成后,要组织验收,严把质量和技术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