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72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08]81号文同意,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17.40,0.00,0.00%)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上、网下定价发行的方式,于2008年6月3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9.80元。截至2008年6月6日,公司实际收到募集资金总额为294,000,000.00元,扣除保荐费、承销费14,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9,500,000.00元,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08年6月6日分别汇入中国银行(4.16,0.00,0.00%)股份有限公司威海高新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411273484108094001)98,000,000.00元、威海市商业银行兴海支行募集资金专户(账号:28300201010000000004)181,500,000.00元,扣除会计师审计、验资、资产评估、法律顾问、路演等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72,002,034.26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中和正信验字(2008)第2-013号《验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威海华东数控(45.00,0.00,0.00%)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于2008年7月16日召开的2008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本公司实行专人审批,专款专用。截至200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见附件。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1)根据公司2008年6月17日《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001),截至2007年12月31日公司已投入数控龙门机床技术改造、数控外圆磨床生产、数控轧辊磨床生产三个项目资金7,052.37万元,公司已于2008年6月16日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入生产经营性资金账户。
(2)根据公司2008年6月30日《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08-006)和中和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和正信专审字(2008)第2-087号),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6月6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数控龙门机床技术改造、数控外圆磨床生产、数控轧辊磨床生产三个项目资金合计42,680,512.53元,同意用募集资金42,680,512.53元置换上述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3、募集资金超过原预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08年6月26日《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超额部分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08-002),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272,002,034.26元,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承诺: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全部用于“数控龙门机床技术改造项目、数控外圆磨床生产项目、数控轧辊磨床生产项目”的建设,上述三个项目总投资为24,480万元,为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在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并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决定将募集资金超额部分共计27,202,034.26元,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如下:见附件。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2009年报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比较
金额单位:万元
经逐项对照,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2009年报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一致。
威海华东数控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万元
注:其中2,720.2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金额单位:万元
注1: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技术改造项目,技改形成的产能无法单独统计,“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不适用;截止2009年12月31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提前达产且满负荷生产。
注2: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生产的数控外圆磨床规格型号差异较大,无法按数量具体统计生产能力,“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不适用。
注3:截止2009年12月31日,数控轧辊磨床生产项目尚在建设期,没有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截止日投资项目累计产能利用率”不适用。
注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承诺的实现效益,均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产后产生的效益;截止200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投产期和建设期,故2009年度无承诺效益。
注5:截止2009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在投产期和建设期,均正常进行,尚未达产,“是否达到预计效益”不适用。
以上对照表中实现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