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北京市发改委公布水价调整听证公告,北京居民用水拟涨价0.9元/立方米。消息一出,立即引起各界关于“涨价谁获利”的争论。发改委对此解释,不是自来水生产加工企业亏损就要提价,也不是亏损多少就要提价多少。
发改委:企业需成本约束
在上调0.9元/立方米的价格中,包括水资源费上调0.48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上调0.42元/立方米。
发改委表示,调整“有利于促进供排水企业的持续发展,保障城市供水的长期稳定和安全”。除了节约资源的考虑,发改委还指出,自来水生产等公用行业需要建立成本约束机制。城市自来水生产加工企业的经营成本需要经过认真审核,并不是亏损就要提价,也不是亏损多少就要提价多少,必须剔除不合理的成本增加,“如工资增长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部分、不合理的管理费用等等,都不应该属于政府定价的成本之中,需要建立公开、透明、严格的成本约束机制。”
在水价上调的答疑中,发改委也几度重申,政府有关部门将专门研究完善企业成本监督机制,加强对供排水企业的成本监审。发改委同时公布了自来水生产加工企业去年的经营状况:2008年,北京市自来水集团亏损5.5亿元;北京市排水集团亏损0.97亿元。
水企:工资由国资委核定
据悉,听证会将于12月16日上午召开。接受记者采访的参会代表的看法是,如果不出意外,涨价势在必行,可选择的是如何涨。对于如何涨,方案有两种安排,一是一次调整到位;二是分3年调整到位,每年上调0.3元/立方米。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总经理助理李民强作为经营者将参加此次听证会。他认为逐年上调是更好的方式,水价调整有利于调节用水的市场,但“需要慎重”。
对于坊间“谁获益”的发问,他向记者道出了经营者的苦衷。李民强对记者剖析了水价的详细构成:水价由4部分组成,水资源费、排污费、工程用水价格和居民用水价格。目前北京市的水价为每吨3.7元,其中,1.1元是水资源费、0.9元是排污费,真正的水价是1.7元,其中,0.64元是工程用水价格,剩下的约1.1元才是居民用水价格。“而我们的成本是每吨2.65元。”李民强表示,北京居民用水标准执行的是欧洲标准,要经过166项检查,而我国的普遍标准是36项。
“此次上调的是水资源费和污水处理费,而上涨的费用也是用于政府专项资金,对企业来说,并没有‘获利’一说。”对于消费者的质疑,李民强觉得冤。
对于发改委所言“工资增长超过统计部门公布的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他表示这一问题并不存在,“我们的工资是由国资委核定,并不会随着市场而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