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节能减排,不仅是国家规划,也是企业长期需要坚持的奋斗目标。长期以来,由于一些地方和企业一味的追求经济快速增长,甚至不惜发展高能耗、高污染产业,以提升高增长。结果造成现在经济发展结构不合理、增长方式粗放、能源浪费、环境污染的局面。
直到地球频频遭受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地资源污染等恶性事件的侵扰,我们才深刻理解了“别让人类的眼泪成为世界上最后一滴水”的警示的深意。
于是,我国“十一五”规划纲要将节能和减排作为约束性目标。
近两年,国家又提出并实施了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建立节能减排指标体系、监测体系、考核体系和目标责任制,依法淘汰和关停了一大批落后生产力。
作为环境污染的主要源头,企业依然是节能减排的主体。据有关调查显示,在我国,工业企业能源消耗比重接近70%,江河的污染有一半以上来自工业企业,大气污染90%来自工业企业。所以,许多代表、委员发出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呼唤,号召和动员企业为节约有限资源,减少污染的排放,利用可再生资源。
据专家测算,目前全国冶金行业吨钢耗水8.6吨,如果全国钢铁企业的新水消耗能达到莱钢的标准,一年可节约新水20多亿立方米,超过了葛洲坝的蓄水量。这样看来,节能减排是企业科学发展的体现,本来就应该是企业的一种自觉行为。
从“经济增长”到“经济发展”、从“如何发展”到“为谁发展”,改革开放30年来,我们终于探索前行到了“以人为本”的思想下。明白了真理,我们就不该再犯错误。
2008年是完成“十一五”节能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关键一年,能否完成年度的节能减排目标是我们持续关注的,也将是国家节能减排工作的一个大“拐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