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9.76亿建设广州市交通路网
2007年,广州市仅投入在交通路网建设的资金就达239.76亿元。项目包括重点推进区域性交通枢纽设施、城市轨道交通、城市道路交通主骨架、生态环境工程建设。其中,新开工建设康王路下穿流花湖隧道、车陂路南延线、黄埔大道支线等九项重要道路交通工程。
新政策:让交通事故处理更快捷
“轻微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实施一年
据统计,广州市区每天都有超过1800宗轻微交通事故报警等待处理。当这些轻微交通事故发生后,大部分当事人既不及时撤离现场也不马上报警,而是在马路上占道讲理从而引发交通堵塞。轻微交通事故,事故双方应立即撤离现场——这是2007年广州市全面推行交通事故快速处理办法。
按照该工作有关内容,对在广州市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必须立即撤离事故现场,并自行协商处理,需要保险公司理赔的,可以立即共同前往广州市交通事故保险快速理赔服务中心6个理赔服务点办理有关保险理赔手续。对于不撤离事故现场,在事故现场占道争辩或等待交警处理而导致交通拥堵的有关当事人,将依法予以从严处理。
经过一年的实施,据市交警统计的数据显示,至今每个月仍有超过半数的事故当事人对“快处快赔”的“轻微交通事故”的内容和处理程序模糊不清,不愿意撤离现场自动协商。
公安部交管局出台《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
2007年6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出台《服务群众十六项措施》,分别于2007年7月1日和9月1日之后分两批实施。其中包含多条就交通方面提出的便民改进措施。
譬如《措施》第三条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受害人及其亲属可以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询案件侦办情况,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要向受害人及其亲属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第十一条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在接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询问时,可以请委托的律师到场,律师可以查阅、复制、摘录交通事故的相关证据材料,为自己辩护;第十五条更是对广大车主缴纳交通罚款的范围提供了更为便利的条件,市民可“在地市范围内跨县(区)就近向银行缴纳交通违法罚款”。
机动车无责拟最高赔10%
2007年10月24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等草案。
道路交通安全法修正案草案对现行法律第76条第1款第2项进行了修改,机动车与非机动车、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在机动车无责的情况下,最高赔偿10%。如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按照下列规定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一方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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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发布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交通业的若干意见
近日,中国交通部发布了《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交通业的若干意见》。其中有几点意见预示着未来现代城市交通建设的发展方向。
1.要实现交通发展方式的转变,即:交通发展由主要依靠基础设施投资建设拉动向建设、养护、管理和运输服务协调拉动转变,由主要依靠增加物质资源消耗向科技进步、行业创新、从业人员素质提高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转变,由主要依靠单一运输方式的发展向综合运输体系发展转变。
2.到2020年,交通发展的质量和效率显著提高。运输服务和管理显著改善,行业创新实力显著提升,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显著增强,基本建成更安全、更通畅、更便捷、更经济、更可靠、更和谐的交通运输服务体系。
3.在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是:调整交通结构,促进结构的优化升级,增强交通运输服务保障的能力;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行业,增强交通发展的内在动力;完善行业管理,建设服务型政府交通部门,增强交通公共服务的能力。
4.转变交通发展方式,提升交通发展质量和效益。积极推进交通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不断提高工程的质量和耐久性,降低全寿命周期成本,加强基础设施养护管理,提高交通运输的信息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提升设施的使用效率,保障交通运行安全。
5.转变政府职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强化公共服务,加强行业管理,规范市场秩序,完善运输服务标准,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运输市场,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建立健全重大决策的专家咨询、社会公示、听证和信息公开等制度。加快发展交通电子政务,完善交通统计体系和统计制度,提高交通行政管理的效能。
6.完善信息服务体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积极推进交通政务公开,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加快建立统一的交通服务热线。充分利用和整合信息资源,建立交通信息共享平台,提高交通公共信息服务的有效性和针对性,提供及时、准确、全方位的惠民便民交通信息服务。
7.强化安全监管,加强交通安全保障能力。继续实施公路交通安全保障工程、危桥改造工程、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建立和推行桥梁定期检验制度。加强道路客运和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管理,继续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