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从成都市公安局获悉,为充分挖掘电子警察系统在交通管理中的强大作用,针对一些新的违法行为,近日成都电子警察系统功能进行了扩展,在禁止掉头或没有在规定标线内掉头的违法行为,一样会被电子警察抓拍。
成都自去年11月27日电子警察系统一期工程开通运行以来,通过严格管理辅之以大力宣传,引起了全社会和全市人民的广泛关注,采用科技手段,对机动车闯红灯交通违法行为实施全天候的监控管理,有效的提高了机动车驾驶员遵守交通信号的自觉性,降低了交通事故的发生率,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有关方面表示,今年按照市委市府“严格管理城市交通,继续加强深化电子警察系统建设”的要求,为充分挖掘电子警察系统在交通管理中的强大作用,近期成都市电子警察系统功能进行了扩展。这些新功能包括:在严格管理、依法处罚闯红灯违法行为的基础上,增加了对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机动车违反禁令标线指示的;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通过路口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通过路口向右转弯遇同车道内有车等候放行信号时,不依次停车等候的;在禁止掉头或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违法行为的抓拍功能,并依法进行处罚,以期进一步规范机动车驾驶员的交通行为,为交通参与者营造更好的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