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初,福清市华鹏集装箱运输有限公司的陈家航收到一张明信片,明信片是份《道路交通违法现场记录及处理通知书》,通知书上写着:“根据我大队交通监控实况拍摄,闽A7E582号车于06年4月11日15:49分在同三高速公路泉州段违法,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80%,本次违法罚款1000元……因考虑外地车辆办理不便,根据我单位与中国邮政蓄储签定的《委托协议书》,外地车辆可通过当地邮政畜储交清罚款……中国邮政畜储卡号:6221883930001291331,户名:齐定海”。落款是福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直属高速公路支队泉州大队。
陈师傅回忆了一下,当天确曾开车经过泉州,可开的是货车,速度在每小时100公里以内,怎么可能超速这么多?更蹊跷的是,通知书上有不少错别字。
心存疑虑的陈师傅趁五一长假期间去泉州,找到高速交警,一问,才知这竟是一份虚假超速违法通知单。
收到假超速违法通知单的司机,其实不止陈师傅一人。在交警总队直属高速公路支队泉州大队,记者看到这类假超速违法通知单有20多份,而且大多从安溪县凤城镇寄出。
教导员施能强说,诈骗分子通过在高速公路高架桥上观察,以获知相关信息,然后寄出假超速违法通知单,以达到行骗目的。他指出,假超速违法通知单有两个明显特征,一是罚款金额都是1000元;二是都要求将钱汇入私人账户。针对目前假超速违法通知单猖獗的情况,泉州市公安局已立案侦查。
据了解,泉州高速交警已启动新的《福建省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今后寄往泉州以外地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通知书》均是A4纸打印,上有雷达监控拍摄的违法车辆当时的照片,并详细注明时间、车速。清晰度如此高的照片,诈骗分子是很难拍到的。
警方提醒广大司机朋友,收到通知单,应到大队违法受理窗口接受处罚,不能汇钱,谨防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