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江苏省沿江城镇污水处理规划论证会在常州召开。经过审查讨论,规划通过了论证。副省长何权出席会议并讲话。
沿江城镇污水处理规划涉及南京、镇江、常州、南通、扬州、泰州6个省辖市、15个县级市,总面积2.46万平方公里。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沿江开发正在积极推进,需要高度重视加强沿江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其中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是要统筹规划建设好沿江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全面提高污水处理能力,使沿江各城市及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的污水全部实现达标排放。沿江地区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规模为290.1万立方米/天,污水处理能力相对滞后。根据《江苏省沿江城镇污水处理规划》提出的目标,到2010年,沿江城镇将建设污水处理厂176座,形成污水处理总规模674.1万立方米/天,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59.3%;到2020年,规划建成污水处理厂201座,形成总规模1206.1万立方米/天,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3.4%。各地将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分期分批地实施规划项目,同步开展沿江各地污水截流、河道整治、完善管网建设等一系列工程。
何权在讲话中指出,编制和实施沿江地区城镇污水处理规划,是贯彻落实环保优先方针的具体体现,是整体推进沿江地区污水治理的重要举措,是统筹安排城乡污水治理基础设施建设的内在要求,对促进该地区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要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建设、有效治理、持续发展的要求,认真扎实地做好规划的编制和实施,为把沿江地区建成具有强大竞争力的国际制造业聚集带,发达文明、充满活力的滨江城市带,生态良好、风景优美的大江风光带作出应有的贡献。
何权强调,推进沿江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关键是要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把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落实水污染防治工作责任制,把沿江城镇污水处理规划实施作为环境保护的重点,纳入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积极推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营的市场化,促进污水处理基础设施投资多元化、产权股份化、运营市场化、服务专业化。积极开展污水处理设施项目招商引资,广泛吸收包括外资和社会资本在内的各种资金,参与沿江地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遵循集约、高效的原则,促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逐步形成城乡统筹的污水处理设施体系。切实做好水源地保护和节约用水工作,严格按照规划要求设置尾水排放口,加强对水源地保护区的管理,严防发生污染。认真吸取重大水污染事故的教训,制定应急预案,落实应对措施,确保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在全社会积极倡导节约用水,广泛开展节水型城市、节水型企业、节水型社区创建活动,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开展技术创新等措施,推进城市用水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减少污水排放总量。
沿江地区市、县(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特邀专家参加了论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