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蒲江县与四川海诺尔环保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由海诺尔公司采取BOO模式投资、建设、运营蒲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据悉,该项目是该县创建国家级生态县的系统工程之一,对于改善当地城市环境,完善城市功能,促进蒲江县经济可持续和谐发展,将起到重要的作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隆森出席签约仪式。
据介绍,该项目采用“投资建设—运营—拥有”(BOO)方式进行建设,即由海诺尔公司投资、建设、运营蒲江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蒲江县政府授予海诺尔公司对当地城市生活污水进行处理及收取处理费的特许经营权,特许运营期为30年。该项目总投资1043万元,占地14 亩,建设周期为一年。建成后,日处理规模为1万吨,可解决蒲江生态工业发展区以及县城规划区所有工业污水、生活污水以及公共服务设施污水的处理问题,处理后的水可用于农业灌溉以及一般生产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