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柳州市建委发文至各相关单位,要求在新建民用建筑中严格执行节能设计标准。这是对各相关单位的强制性要求,从1月18日起执行。违反者将通不过相关审查,无法获得相关许可证书,还有可能受到处罚。
据柳州市建委工作人员介绍,民用建筑包括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根据建设部颁发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都必须严格执行相关的节能设计标准,以符合国家提出的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
由于各地区气候不同,节能设计标准也不同。在遵守建设部《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的前提下,柳州具体执行的是《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45/221-2005)、《夏热冬暖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75-2003)、《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等。比如,不准用粘土实心砖、玻璃幕墙面积大小有一定的限制、开窗面积不准超过多大等,上述标准里都作了详细规定。在建筑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环节,都必须严格执行。
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不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的项目,建委将不予施工图审查备案,不颁发施工许可证;对不按标准施工的项目,不颁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予竣工验收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