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少有人知道,建筑耗能已经占到中国全社会耗能的30%,15年后,林立的高楼甚至可能占据中国一半的能源消耗。如何利用法规、政策、税收和价格杠杆,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持续进行?
没有撬动的价格杠杆
国家科技部的示范楼为公共建筑节能提供了一个模范样本。但人们担心,节能虽好,技术是不是太尖端,造价是不是太高昂?“现在的节能材料普遍造价高,有的效果还不好。”中建集团下属负责房地产开发和工程设计的中建恒基投资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张庆说,“节能不能让房地产商看到实惠,却要他付出代价,显然是行不通的。”
张庆的顾虑不无道理,此前上海、北京等地都建有类似的生态楼、节能楼,节能效果先不必说,每平方米一两万元的造价使其推广成为奢望。
但杨国雄介绍说,示范楼如果不算网络和会议系统,每平方米造价不足5200元,只比普通楼造价高300元/平方米。
“示范楼的节能措施有个鲜明的特点,并不追求单项技术做到国际顶尖,而是追求综合效果和性价比的最优选择。太贵的和不成熟的技术我们都不用,因为这个楼是用来示范推广的,并不是单纯的试验性质。”杨国雄说,示范楼为了控制成本,使用了大量国产材料和设备,“虽然技术是国外的,但国内厂家完全有能力生产,如果推广使用,造价将更低”。
杨国雄还给记者算了笔账,示范楼为节能共增加投入400万元,但运行后每年可以节省水电费70万元,除去每年预留10万元维护储备金,节能增加的投入预计可在7年内回收。
杨还指出,因为是第一次建,开工前进行了两年多的方案研究,由中美两国的12家大学、研究所和设计院开了5次国际研讨会,并依据北京地区50年的气象记录,进行了3轮计算机的全年实时能效模拟分析,选择最优方案,仅准备工作就花费了100多万。而这些工作在推广建设时就不必从头再来。
“现在再建这样一座节能70%的楼,完全可以和普通建筑一样造价,不用增加任何费用。如果按照现在国家提出的节能50%的目标,就更没有什么问题。”杨说。
示范楼证明,公共建筑节能可以在中低价位实现,建设部科技司节能处处长梁俊强也告诉本刊,据他们估算,在北方地区每平方米增加120元的工程造价,南方地区和过渡地区增加50—60元,就能达到50%的节能要求。
但另一组数据显示,北京市大型公共建筑完成节能改造后,能够每年为业主节省1.2亿元的运行费用,但当这笔资金平摊到500余家大型公共建筑头上,每家经营者所得效益只有区区24万元。而如果新建一栋2万平方米的大型节能公建,则工程造价将增加240万元。
开展全民节能意识教育的同时,显然必须将节能从一场运动变成一种有利可图的事业。亚洲开发银行驻华代表处首席经济学家汤敏在8月9日的一次演讲中表示,市场机制对于推动节能工作至关重要。
“必须让参与各方有利可图”,他把其中的经济原理浅显地归结为“砍头的生意有人做,赔钱的生意没人做”。
按照国际惯例,国家对节能推广应提供相应的经济激励机制,以弥补由此增加的或多或少的成本。梁俊强承认,在这方面,中国目前还是缺位的。
科技部的杨国雄对此也有所抱怨:“不管节不节能,都按面积收取供暖费,这样的政策显然不合理。我们的示范楼建筑面积13000平方米,但冬季只需要相当于3000平方米的供暖,国家还是按13000平方米的来收费。如果收费标准更合理,我们每年又能节约19万元。”
另外,示范楼的空调虽然使用了峰谷系统,但电费收取却并没有因此得到优惠。
梁俊强介绍,我国曾经有过的惟一的建筑节能优惠政策,是节能建筑可以减免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但此税种于2001年1月1日已经停止执行;此外,2002年,原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又发文做出新规定,原用于墙改和建筑节能的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新用途不再包括建筑节能。
机制转变观念
除了价格杠杆还未真正撬动起来,另一项制约公共建筑节能的因素,是其不同于普通住宅的性质。负责北京燕莎桥附近美邦亚联酒店商场写字楼项目的美邦亚联房地产有限公司的工程总监张家佩说:“宾馆、饭店、写字楼这样的工程项目,甲方关心的是装修有没有档次,不是房子节不节能。”
作为中建恒基投资有限公司的项目经理,张庆曾参与的一个酒店装修工程,用金箔贴满一个直径3米的圆形吊顶,灯光一打,金碧辉煌。“琉璃、玛瑙、水晶……这么说吧,你能想到的一切贵重物品都可以做建材。”张庆说,“甲方愿意花一两百万修一个琉璃的泳池护栏,但对只比普通玻璃贵50块钱的双层玻璃并不感兴趣。”
而对于专业的设计、施工人员来说,节能概念还远没有在这些专业人员中深入人心。“教授们在大学里教我们的是,一个好的建筑要满足三个标准,实用、经济、美观。”大学毕业才5年的张庆说。
记者在采访中不断听到的一种说法是:“节能在全局看是关天的大事,但在局部永远是可有可无的小事。”公共建筑的设计者、建设者和所有者,都还不具备节能的原动力,对此,清华大学建筑学院江亿院士认为,公建节能属于“市场机制失灵”领域,单纯依靠经济杠杆调节恐难有效,必须制定相应的法规,严格监管,通过强制机制使节能成为人们的必然选择,自觉习惯。
这方面,中国在民用住宅建筑的节能努力多少能提供一些经验。梁俊强告诉记者,北方住宅建筑的节能工作做得比南方好,主要原因就是国家早在1980年代就在北方开始推行节能设计标准,而过渡地区和南方地区都是从2000年以后才开始的。
其中,北京的建筑节能工作,得到了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进行的“中国国家综合能源战略和政策”下“中国能源效率和节能”子项目的赞扬,称北京市的建筑节能“全国领先”,北京市2000 年新开工住宅工程符合节能50%设计标准的达95%以上。截止到2003年底,全市累计建成节能住宅1.2亿平方米,超过既有居住建筑总量的一半,全国同期建成节能住宅3.2亿平方米,北京占37%。
北京市从1988 年开始实施节能30%的住宅设计标准,1998 年又开始实施节能50%的设计标准。去年7月1日,北京市在全国率先开始推行节能65%的第三步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建设部计划在2010 年向全国推广此标准。2001年,北京市人民政府还专门制定了《建筑节能管理规定》的行政法规,对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和政策的工程不予批准建设,已竣工的也不许使用。
“法规和设计标准的强制推广,会改变从业人员的工作方式,从而潜移默化的改变他们的节能观念。”张庆对此有直观感受,“北京现在已经基本看不到红机砖和铸铁水管,新盖建筑基本都用节能灯,中空玻璃和感应式龙头也用得很普遍了。”他坦言,一开始并不是设计师和开发商有多强的节能意识,而是因为政府控制销售,红机砖和铸铁水管都买不着。后来他们就发现轻型砌块比红机砖好用,PVC管也比铸铁管轻巧方便。“现在要再有卖铸铁管的,估计也不会有人买了。”张庆说。
北京市建委曾经算过一笔细账:北京的大型公共建筑的综合节能潜力至少有30%-50%。其中,如果加强运行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的浪费现象,可实现节能5%-10%;通过提高空调输配设备的运行效率,可实现节能10%—20%;通过改善过渡季节设备运行方式,增加自动控制系统,还可实现10%-20%的节能效果。如果现有的大型公共建筑全部完成节能改造,将每年可为北京节省用电18亿千瓦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179万吨。
而上海市的经验是加强监管。1998年,依照《节约能源法》和地方性的《节能条例》,上海市专门成立了一个独立于各行政部门之外的节能监察中心。该中心下属于上海市经委,开展包括工业、电力、建筑等各方面节能工作的监督检查工作。中心成立7年多来,已经对上海500多家建筑设计单位进行了两轮以上行政执法检查,同时进行了相关的节能法规和技术的培训与宣传。当地开发商、设计院和建筑公司对节能的态度也逐步发生了转变,上海节能监察中心副主任姚茂兴表示,开始第一轮检查的时候,设计院并不了解什么是节能,工作中也会有一些抵触,但是现在中心和很多设计院形成了良好的关系,设计院会主动寻求中心的技术指导。
但在法规和监管方面,全国的普遍情况是,国家还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节约能源法》侧重工业节能,建筑节能只有一条,难以起到实际作用。对于建设部颁发的《民用建筑节能管理规定》及相关的建筑节能标准,不少省市根本不予理会,或者只是敷衍了事。
已经从事了7年节能监察工作的姚茂兴表示,在他们行政执法的过程中,也常常遭遇无法可依的窘境。“我们只能依据国家的《节约能源法》和上海市的《节能条例》,但是这些法规并没有不节能如何处罚的规定。”他介绍说,“建设部的《节能管理规定》有相关条文,但只有建设系统内的部门才有执行的权力。”
能源效率和节能项目建议,国务院应制定《建筑节能管理条例》,明确地方政府的职责,使建筑节能工作走上法治化的轨道。姚茂兴还建议,国家应该改革项目审批制度,节能应该作为审批项目之一纳入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