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违规电站建设项目装机规模达1.25亿千瓦,分别占已建和在建电力装机总规模的28.4%和44.6%,相当于2004年批准开工电站项目的2.1倍。电力市场准入制度和程序不严格,电力不合理需求极度膨胀,是导致该问题出现的主要原因。 电力市场准入制度和程序不严格,体现在国家宏观政策层面上,主要是市场准入条件不规范和缺乏及时有力的监督纠错手段;表现在企业微观领域,则主要是缺少自我投资冲动约束和规避市场风险的机制。结果导致电力在需求膨胀和比较薄弱的特殊情况下,项目建设无序性严重。
土地是电站项目建设启动的第一要素,但长期以来我国土地市场价格扭曲,特别是电力等工业进入土地市场附有许多非市场因素和超低价特殊条件。工业用地交易价格2000年起连续4年最低,到2003年仅增长1.3%,增幅比全国土地低7.0个百分点。2004年工业用地平均地价仅为481元/平方米,造成了耗地多的分散小机组扩张。电站项目建设需要大量资本,而资金价格的扭曲和低利率,为电站项目进入资金市场和融资提供了便利条件。2004年,电力、热力的生产和供应业由于银行贷款和向其它单位借款造成的负债率达64.0%,比工业企业主要行业平均高4.8个百分点。在银行和社会低成本资金的推动下,2004年电力、热力的生产与供应投资实际完成额4809亿元,增长45.5%。“特别是其中包括相当一部分被禁止与限制的电站项目,也依赖低价资金继续违规和重复建设。” 即使是电力市场本身,准入程序也不完备。据叶植材介绍,我国电力市场准入虽然有国家制定规划、上报项目、国家批准项目建议书、审批可行性报告、专家评议和核准项目等程序,但很不完备。其表现除了其本身系统性不强外,主要是缺少对违规项目快捷有效的监控处置机制。目前违规项目中,24%的项目虽已经国家批准建议书,但既未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也未按投资体制政策的新程序核准;63.4%的项目未按规定的程序审批或核准;12.8%的项目未按清理要求上报。
电力不合理需求的膨胀是电站建设项目盲目膨胀的又一原因。张海旺介绍,从2000年起,我国电力消费增长就开始超过GDP增速。2003年和2004年的电力消费弹性系数分别达1.8和1.6,即这两年电力消费以近17%和15%的增长支撑了GDP9.3%和9.5%的速度,电力消费严重超前于经济增长。从结构上看,工业电力消费膨胀特征突出。2004年工业电力消费占电力消费的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