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0月1日我国实施了《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这对提供汽车零部件的塑料加工企业产生了深远影响。汽车召回是指由汽车设计和制造等原因所造成的对人身安全、环保等有潜在威胁问题及在投放市场时不符合法律和标准的缺陷汽车或部件,厂家要无条件地收回汽车或部件产品修正缺陷。汽车工业是国家工业的综合体现,它的上万个零部件来自各个行业。我国塑料企业为汽业提供的保险杠、结构件、防爆膜、轮胎、安全的气囊密封件等数百个零部件。随着汽车轻量化进程的加快,将来会有更多的塑料配件出现在汽车上。然而,由于国内多数塑料配件企业规模小,塑料来源不稳定,加工工艺没有经过最优化设计。导致配件制品质量非常不稳定。这也为汽业安全埋下隐患,成为其可能被召回的理由之一。汽车召回制度将迫使塑料行业的汽车零部件供应商重新“洗牌”。
对于众多的中小型塑料汽车零部件生产厂商来说,召回制度的推行无疑会对其生存发展构成威胁,众多的中小型企业由于资金实力相对较弱、技术含量相对较低,将难以承受汽车召回所导致的相关维修费用。但对优势塑料企业来说,该制度的推行则有助于推广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打造汽车塑料部件企业的品牌形象,从而扩大市场占有率。
从整体看,虽然汽车召回制度的实施会对某些塑料厂家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但这一制度的实施将加速我国汽车行业的优胜劣汰步伐,有助于优化行业布局,促进我国汽车质量的提高,增强整个民族汽车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因此,召回制度的推出有利于规范汽车塑料配件行业的准入标准,促使厂家建立更加严格的质量监控体系,提高我国汽车工业的竞争水平和促进市场机制的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