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件要求
(1)各种所有制性质的法人及自然人。
(2)资格认定的一般要求:
a、真诚合作理念;
b、旺盛的事业心;
c、良好的商誉;
d、一定的经济实力;
e、畅通的销售渠道;
f、完备的人力资源;
g、市场拓展能力;
h、服务支持体系。
二、享受权益
(1) 创高公司产品经销权
成为我司正式经销商,享有协议区域内创高公司系列产品的销售权。
(2) 侵权赔偿
所有经销商必须履行市场监督职责,对当地市场上其他代理商的窜货、违价等侵权行为积极举报,并可享有相应数额的赔偿。
(3) 售后服务
我公司所有产品,实行自出厂日起一年免费保修、终身维修。
(4) 我司所有经销商,均享有贵州创高电子有限公司其他产品的优先知晓权与签约权;并享有该区域代理商优先签约权。
三、规范运作制度
(1) 区域要求
我公司有严格的区域划分政策,所有经销商,均只能在其取得经销区域范围运作,不得跨区销售,否则一概视为窜货。
(2) 价格要求
所有经销商,统一销售价格体系,但是不可以窜货、违价销售。运作中,经销商的违约行为一经查实,我公司可立即停止供货,同时取消对违约方的销售奖励,并可根据合同约定给予相应处罚;我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3) 销量要求,按合同执行。
四、聘请人员要求
(1)区域合作经理:10名
要求:男女不限,高中以上学历;社交能力强,年龄22—40岁左右;有一定销售经验者优先,详情面谈。
(2)业务合作经理:10名
要求:下岗职工、退伍军人优先,男女不限,初中以上学历;社交能力强,年龄22—40岁左右;有一定销售经验者优先,零投资合作待遇,详情面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