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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县城城镇化公共停车场和公路客运站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推进县城、县级市、特大镇区停车场和公路客运站建设,到2025年,全省县城公共停车场和公路客运站与城镇化水平相适应,基本解决县城停车难和群众出行难问题,形成便捷、安全、高效的公共停车设施和公路客运设施运营体系...,公路,智能,服务,停车场
我省日前印发《关于做好县城城镇化公共停车场和公路客运站补短板强弱项工作的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推进县城、县级市、特大镇区停车场和公路客运站建设,到2025年,全省县城公共停车场和公路客运站与城镇化水平相适应,基本解决县城停车难和群众出行难问题,形成便捷、安全、高效的公共停车设施和公路客运设施运营体系。
科学制定和完善停车场专项规划。各县(市、区)要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按照《城市停车规划规范》以及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要求,统筹考虑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交通运输需求,科学制定发展目标,明确建设任务。根据《河北省城市停车设施配置及建设导则》,合理确定公共建筑物、综合客运枢纽配建停车场标准,明确公共停车场布局、规模和建设时序。
加强公共停车场项目建设。抓好居住区、棚改区、综合客运枢纽、公交枢纽、商业、医院、学校、旅游景区、工业园区配套公共停车场建设。利用绿地、公园、体育场等公共设施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依托公交站场、道路桥下空间、路侧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鼓励节约利用土地资源建设停车楼、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场。建设公共停车场要按照有关规定配建一定比例电动汽车充电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建设。大型公共停车场要做好与城市公共设施的有机衔接,方便换乘。
加快县城客运站场升级改造。加快推进县城二级及以上公路客运站建设,具备客运(公交)功能的乡镇运输服务站覆盖具备条件的乡镇。重点推进位于县城、县级市及特大镇区的公路(公交)客运站、乡镇综合服务站以及客运班线、包车客运、旅游客运等中途停靠站点建设,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进政府主导的配套乘车出行平台建设;推进公路客运站与市域主要铁路、航空客运枢纽间的便捷换乘衔接设施等建设,推进公路客运站与邮政、旅游等功能融合。鼓励具备条件的公路客运站拓展异地候机楼等功能。
提升智慧智能水平。强化停车和客运资源信息化管理水平,加强和完善县域范围公共停车场和公路客运服务资源基础信息数据,利用智慧平台提升服务供给保障。利用互联网、大数据、5G等信息化技术加快县域智慧出行、智慧停车管理等信息平台建设,实现停车和客运管理精细化、智慧化。加大物联网、人工智能、车路协同、无感支付等新技术应用,实现停车信息查询、停车位预定、停车泊位诱导、自动计费支付等功能,提高停车设施使用效率。
提高综合治理水平。严格运营监管执法,加强违法停车、非法营运治理,严格监督停车、运输服务收费行为,严厉打击随意圈地、无照营运等违规经营行为。实施差异收费政策,根据区位、时段、车型、设施条件等推行差别化停车收费。加强信息引导,完善公共停车场和公路客运站点周边市政公用设施和引导标志标识建设。
完善配套政策和要素保障。积极拓展融资渠道,统筹利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抗疫特别国债、企业债券、银行贷款、社会资本、车购税、燃油税资金等各类资金渠道。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投资建设运营公共停车场、公路客运站,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开展出行、停车信息平台建设。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县级政府可通过贴息、补助奖励政策支持公共停车场和公路客运站建设。加大土地要素保障,保障项目合理用地需求。(记者潘文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