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方微信

    CA800二维码微平台 大视野

  • 工控头条

    CA800二维码工控头条App

当前位置:自动化网>自动化新闻>行业资讯>安徽2020年“数字江淮”建设工作要点公布

安徽2020年“数字江淮”建设工作要点公布

发布时间:2020-08-19 来源:中国自动化网 类型:行业资讯 人浏览
关键字:

数字经济 数字江淮

导  读: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数字江淮”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创新引领、数据驱动,聚力“强基础、育产业、重应用、促协同”,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数字新基建,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政府、数字社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各市委、市政府,省加快建设“数字江淮”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0年“数字江淮”建设工作要点》已经省加快建设“数字江淮”工作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安徽省加快建设“数字江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2日
  2020年“数字江淮”建设工作要点

  2020年,“数字江淮”建设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重要论述,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数字江淮”的指导意见》要求,坚持创新引领、数据驱动,聚力“强基础、育产业、重应用、促协同”,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数字新基建,发展数字经济,建设数字政府、数字社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落实各项保障措施,促进信息技术和大数据在全社会深度应用,加大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的支撑力度,为实现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五大发展美好安徽提供坚实基础。根据省委、省政府及各市、各相关单位工作部署,制定以下工作要点。

  一、夯实数字化基础支撑

  (一)建设数据中心。

  推进江淮大数据中心建设,基本建成(一期)项目,加快搭建江淮大数据中心省级总平台、行业部门分平台和地市子平台的“1+N+16”平台体系。(省数据资源局牵头,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合肥先进计算中心(一期)项目建设,计划12月份完成基础主体工程建设。推进芜湖超算中心应用,在服务本地人工智能企业超算服务的基础上,拓展承接全省及长三角地区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相关企业的超算需求。(合肥市、芜湖市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皖警智云”大数据中心(二期)项目。(省公安厅负责)完成退役军人大数据中心基础资源库建设。(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负责)推进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部)中心建设,启动建设中心总部基地,建设大数据教育和科研基地。(合肥市负责)建设安徽省互联网综合治理大数据平台,计划2年内基本建成。(省委网信办负责)

  (二)汇聚数据资源。

  推进政务、社会、经济公共数据归集和共享,年内完成100%的政务数据(国家安全等特殊部门数据除外)和60%的社会数据汇聚。逐步整合经济数据,并与江淮大数据中心无缝对接。(省数据资源局牵头,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人口、法人、电子证照、空间地理等基础库建设。(省数据资源局牵头,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税务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建设政务服务、营商环境、市场监管、金融服务等主题库。(省数据资源局牵头,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以全省社会保障卡持卡库和全民参保库为基础,汇聚人事人才、劳动关系等业务数据,建成全省人社业务数据资源库。(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建设公共安全视频信息共享平台,推进视频图像资源联网整合。(省公安厅负责)完成全省刑事案件智能辅助办案系统(二期)项目建设,推动刑事案件跨部门全流程网上协同办案,加强刑事办案数据资源的整合共享。梳理完善政法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数据标准,建设政法单位跨部门数据共享平台,加快推进签章互认、安全边界等基础系统建设,分步打造一体化网上办案“高速公路”。(省委政法委牵头,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开发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规范行政执法。推进法律服务“三台融合”建设,发挥网络平台的服务、管理、监督功能,以网络平台统领实体平台、热线平台和其他服务终端,建立全省统一的公共法律服务数据资源库,实现三台业务数据汇聚。(省司法厅负责)实施全省健康医疗大数据采集,统一汇聚到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部)中心。完成对合肥市行政区域内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健康医疗数据的采集,建立全员人口健康医疗数据库,依托电子健康码,实现省、市医疗机构互联互通、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电子病历健康档案共享。(合肥市牵头,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推进政务云平台建设。

  推进省级政务云平台建设。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择2家云服务商,签订云服务试用协议,今年将逐步推进省直各单位信息系统上云,实现省级电子政务信息化系统资源的统一规划、集中部署、按需调配、即需即用。(省数据资源局负责)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业云(一期)项目基础上进行硬件、软件扩容,建设人社云平台(二期)项目,为全省职工社会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系统提供基础支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升级“自然资源云”。(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升级安徽“文化云”,完善“皖游通”公共服务平台,实现资讯查询、在线购票、线路预订、语音讲解、智慧导游、电子导航、商品导购、一键投诉等功能。(省文化和旅游厅负责)

  (四)提升网络承载能力。

  拓展光纤网络和4G网络的覆盖广度深度,光纤网络和4G网络覆盖率达到全国领先水平。按照全国首批5G城市—长三角中心城市—其他城市的顺序,梯次推进5G网络建设,建成5G基站争取年底前完成2万个,力争完成2.5万个。在合肥开展5G网络标杆示范工程建设,对重点开发园区实现5G深度覆盖。深入推进IPv6规模部署。(合肥市、省通信管理局、安徽铁塔分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提升电子政务外网承载能力,优化网间互联结构。(省数据资源局负责)

  二、发展数字经济

  (五)提升数字经济创新能力。

  完成量子信息与量子科技创新研究院(一期)工程建设,积极争创国家实验室。加快推进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人工智能研究院建设,持续引进研究团队,加快实验动物平台和脑成像平台(一期)建设。加快推进未来网络试验设施(合肥分中心)建设,推进合肥分中心运管中心、边缘节点以及云数据中心基础环境建设。加快推进高精度地基授时系统(合肥一级核心站)初步设计编制工作。(合肥市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围绕人工智能、集成电路、硅基新材料、机器人等领域,高标准组建5-8家省级产业创新中心,积极争创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六)攻克一批关键技术。

  在5G核心器件、人工智能、工业机器人、无人驾驶、量子信息等科技前沿领域,深入实施科技创新攻尖计划,组织实施一批省科技重大专项。统筹推进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成果转化,组织实施省自然科学基金和重大科技成果工程化研发项目,开展产学研协同攻关和科技成果转化。实施一批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鼓励企业、高校院所积极开展大数据智能分析关键技术创新应用、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研发,在相关领域组织实施500项省科技重大专项和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省科技厅负责)

  (七)推动数字产业集聚发展。

  全面实施省级重大新兴产业基地三年建设计划,推进合肥新型显示、集成电路、人工智能及淮南大数据、宿州云计算等新兴产业基地高质量发展。(省发展改革委负责)加快建设安徽合肥线上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出台支持线上经济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线上经济新业态新模式培育计划,高水平打造线上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支持合肥市争创国家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围绕解决数字经济发展关键问题,开展针对性试验探索,打造数字经济发展样板。(合肥市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数据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建设合肥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开展智能语音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试点,加快“中国声谷”人工智能、自主可控产业发展。打造5G产业研发试验基地、生产制造基地和应用示范基地,鼓励产学研协作共建5G产业发展联盟。(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合肥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盘活已有大数据资源,充分挖掘其应用价值,打造1-2个行业数据开放中心,利用数据资源推动产业发展,围绕大数据及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组织召开主题论坛。(省数据资源局牵头,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与信息化领域龙头企业合作,积极引入专业化大数据企业来皖布局,支持本土企业做大做强。各地加快推进大数据等数字产业园区建设,亳州浪潮大数据产业园计划年底前完成数据加工楼主体工程建设;淮南云谷大数据产业园(一期)计划今年建成部分企业总部和招商运营服务中心;铜陵铜官数谷大数据产业园计划今年引进企业20家以上、实现经营收入超过14亿元;池州电子信息产业园12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芜湖大数据产业园10月份启动土建项目施工;宿州智慧云计算产业园、蚌埠5G产业园、宣城云计算产业园等产业园区加快建设。(各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加快推进产业数字化。

  大力发展线上经济,围绕智能制造、在线新零售、在线教育、智慧健康、智慧旅游、在线办公、在线文娱、移动出行、在线科技服务等领域,加快培育引进一批线上经济龙头企业,推出一批线上经济应用型场景,突破一批线上经济关键技术,打造一批线上经济品牌产品和服务。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线上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交通运输厅、省科技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实施“皖企登云”,实现全省新增5000家企业与云资源深度对接。大力发展工业APP。推动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深化标识解析应用,打造一批行业级和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建成2个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打造10个以上的工业互联网服务平台。(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建设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和态势感知平台,着力构建工业互联网安全体系。(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加快智能制造发展步伐,实施机器换人“十百千”工程,促进机器人产业发展。全年培育认定200个省级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推广应用工业机器人6000台。(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促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围绕重点领域和优势方向,认定15个左右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示范园区,开展服务业集聚区考核评价,努力推动形成一批高质量服务业集群。(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九)推动区块链产业创新发展。

  建立区块链发展管理统筹协调机制,做好区块链创新发展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省委网信办牵头,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要强化基础研究,推动协同攻关,加快推进核心技术突破。(省科技厅负责)研究制定产业政策,推动区块链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培育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加快区块链和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前沿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推动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利用区块链技术探索数字经济模式创新。(省发展改革委、省委网信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密码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探索区块链技术应用。按照国家医保局统一设计,将区块链技术融入于医保业务基础管理子系统,实现医保结算票据场景下的应用。(省医保局负责)探索“区块链+公证”应用,升级完善公证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力争年底前实现非涉密公证信息上区块链。(省司法厅负责)推动基于区块链的可信电子证照平台建设,推进一批电子证照上链,形成电子证照生成、管理、应用的可信存证体系与跨区域电子证照互信互认体系,实现电子证照使用的高效核验。(省数据资源局牵头,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探索区块链技术在人防质量监管、信访等领域的应用。(省人防办、省政府信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探索建立数字经济统计指标体系。

  探索数字经济统计分类,研究反映数字经济发展的统计指标体系,拟定指标体系初步框架。(省统计局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建设数字政府

  (十一)全面提升“皖事通办”平台功能。

  打造新型全省政务“皖事通办”平台,形成以移动端为引领,PC端、线下窗口、自助服务终端、电视端协同发展的“皖事通办”总门户。深化“智慧政务”建设,全面提升线上政务服务功能,拓宽“不见面”审批事项,提高网上办事质量效率。推动电子印章、电子证照、电子云签、电子档案等在政务服务领域全面应用,让服务好找、好问、好办、好评。2020年底,“皖事通办”平台基本建成,除法律法规规定和确有到现场办理的特殊需求外,基本实现个人事项100%“全程网办”,推出100个企业“一件事”,拓展上线500项社会服务事项、打造5000项“掌上办”事项。(省数据资源局牵头,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赋能升级“安康码”。

  分省市两级打造“安康码”综合服务平台,统一各地使用规则,打通障碍堵点,推动“安康码”全省全覆盖,年底前全省申领数达4500万,各市申领数达4G手机用户数的80%。汇聚确诊人员、疑似人员、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接人员、核酸检测人员、入境返皖人员、武汉返皖人员等数据,实现数据精准校核,实时交互;同时与省信用办研究对不如实填报信息申领“安康码”人员的信用惩戒机制,确保信息真实可靠,做到“码上放心”。推动“安康码”赋能升级,具备个人信息、电子证照、支付凭证等多种功能,实现在政务服务、医疗、教育、交通出行、社会保障、公用事业和金融服务等领域应用。加快推动“三卡合一”,在已实现跳转链接的基础上,5月份完成“安康码”与电子社保卡、电子健康卡全面融合的功能开发,并在试点城市开展社保查询、购药、业务办理等场景应用试点;积极推动国家医保局批准“安康码”与医保电子凭证融合方案,力争6月完成系统开发工作,待国家医保局批准后即上线实现“安康码”在就医、购药、信息查询等场景应用。推进“安康码”与城市“一卡通”的深度融合,推动从“网上办”到“码上办”,实现政务服务扫码登录、扫码取号、扫码办事、扫码评价,真正做到“一码通办”。(省数据资源局牵头,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省交通运输厅等有关单位和各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提升线下政务服务水平。

  推行综合窗口改革,实行“一窗”分类受理,加快建立完善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政务服务清单标准化,全面推行“集中办、无差别办”。通过下放、委托或由基层代收代办方式,推行“基层办、就近办”,让群众就近可办、异地通办。推进水电气入驻政务服务中心。依托线上服务终端和线下自助设备,在省、市、县政务服务中心实行7×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聚焦重点领域高频事项,实行并联办理,推动更多跨部门事项“最多跑一次”。全面实施政务服务“好差评”,促进政务服务持续优化。(省数据资源局牵头,省委编办、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有关单位、省电力公司、各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创优“四最”营商环境。

  在政务服务网上线“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服务专栏”,推进金融、运输、人才、民生、市场等服务上线专栏。(省数据资源局牵头,省有关单位、各市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投资项目远程审批服务,对实行备案制的投资项目,一律实行网上备案;对实行审批制、核准制的投资项目,实行远程审批。(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6月底前,基本建成全省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事项实行电子化审批,逐步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智能化辅助审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数据资源局、各市牵头,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发挥“四送一服”双千工程综合服务平台作用,线上线下、常态长效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有关单位、各市按职责分工负责)建成企业开办全流程“一网通办”平台,全面实现全省企业开办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采集、一套材料、一档管理、一日办结。(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有关单位、各市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年底前实现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90%以上涉税事项实现一次办结,95%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省税务局负责)整合各港口信息系统,建设全省统一的口岸物流辅助系统平台,实现通关和物流作业同步进行。(省商务厅、合肥海关牵头,省有关单位、各市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互联网+公证”“互联网+营商环境监测”等服务新模式,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指导推动我省参评城市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取得好名次。(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有关单位、各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深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

  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梳理全省监管业务事项,联通各级各部门监管业务系统,持续汇聚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监管业务相关数据,推动监管事项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和监管数据可共享、可分析、可预警。(省数据资源局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充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实现信用监管数据可比对、过程可追溯、问题可监测。深化省“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推进上线试运行工作;选择一个重点领域,建设“互联网+监管”系统风险预警模型,发挥风险预警功能;联合省市场监管局,推进部门联合监管,在部分重点领域逐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依托监管数据中心,开展数据分析利用,为领导决策、政府管理、社会服务提供数据支撑,实现规范监管、精准监管。(省数据资源局牵头,省市场监管局、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打造数字社会

  (十六)推进“互联网+智慧教育”。

  深入推进智慧学校建设和应用,建成乡村中小学智慧学校1700所,实现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小规模学校(教学点)智慧学校全覆盖。(省教育厅、省扶贫办按职责分工负责)启动基础教育信息化两平台智能化改造,完成总体方案设计和核心模块升级扩容。建设和应用智慧教学平台,每个设区市配备1套学业评价系统。开展智慧校园建设试点高校中期总结工作。(省教育厅负责)

  (十七)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

  推进“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建设,加快推进“智医助理”建设,完善“智医助理”产品功能,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推动50%的省属医院和各市1家市属医院开展智慧医院建设,完成电子健康卡线上线下用卡环境改造,提供互联网咨询、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导医分诊、检查检验结果查询和移动支付等服务,实现院内信息互通共享,电子病历功能应用水平分级评价达到四级以上。开展医养结合示范创建,推进医养资源整合和统一信息平台建设。(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完成省市两级医疗保障数据中心建设,建成安徽省智慧医疗保障大数据、健全医疗保障基金运行监测体系、夯实医疗保障基金智能监管支撑、搭建省市两级医疗保障公共服务等相关系统,全面完成各市医疗保障经办业务系统和数据迁入省集中医疗保障业务基础子系统,实现安徽省医疗保障信息化大经办、大服务、大治理、大协作、大数据、大支撑的六大目标,完成国家交办安徽省的医疗保障信息化试点任务。(省医保局负责)

  (十八)推进“互联网+人社”。

  打造“智慧就业”一体化平台,运用“互联网+就业服务”和大数据模式,推进公共就业服务、公共招聘网上办事与实体经办的有效结合和互补,突破服务时间、服务场所局限,为服务对象提供全方位、多层面、立体化的网上服务。推动省集中社保信息系统在全省上线运行,升级就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系统。持续推动人社统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更多事项网上办理,完善网上服务、移动应用、12333电话、自助终端等多位一体的人社公共服务体系,整合汇聚各市人社公共服务事项,深入开展与人社部政务服务平台、省政务平台等对接。持续推进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应用,加强电子社保卡推广应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十九)推广智慧养老服务。

  打造50家省级示范智慧养老机构、50个省级示范智慧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省民政厅负责)实施《安徽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规划(2020-2025)》,开展智慧健康养老应用示范,推进信息技术与养老产业融合,丰富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供给,加快推进全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推进智慧社区建设。

  开展第三批省级智慧社区试点工作,选取20个条件成熟社区、街道、县区开展智慧社区试点。拓展智慧社区试点的广度和深度,在试点成熟地区提升试点层级,推动在街道、县区、市级层面整体部署开展试点工作。建立试点单位动态调整机制,形成“有进有退”的良性工作机制。鼓励各市开展市级智慧社区试点工作。(省民政厅负责)

  (二十一)打造平安安徽。

  建设“智慧皖警1+10+N”大数据实战应用体系,推动公安工作向智能化、智慧化转型升级。升级公安交警驾驶人、机动车管理系统。(省公安厅负责)加快推进监测预警、指挥调度、抢险救援“三大系统”建设,建设省应急指挥中心、应急通信网、自然灾害感知网络和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安全生产风险感知网络和监测预警系统,完善应急管理信息化平台,持续提升源头防控、应急响应、指挥调度、救援装备和实战能力水平。(省应急厅负责)完成高速公路视频监控和团雾监测预警系统升级优化。确保危险化学品事故监测预警系统等有效运行。升级改造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集成整合地质灾害三维信息平台和应急处置系统,建成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平台。(省公安厅、省气象局、省国资委、省交通运输厅、省应急厅、省自然资源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全面实施疫苗电子追溯制度,督促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建设疫苗追溯系统,督促配送企业上传疫苗追溯信息。建设安徽省疫苗追溯监管系统,对接国家疫苗协同服务平台,整合疫苗生产、流通、使用环节追溯信息,实现疫苗全过程可追溯。(省药监局、省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助力网络脱贫攻坚工作。

  加强基础网络建设和升级改造,提高贫困地区网络覆盖质量,加快推进深度贫困地区信息进村入户工程。(省委网信办、省扶贫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进一步加强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应用,完善安徽省脱贫攻坚大数据管理平台,综合运用扶贫开发数据,为精准施策提供数据支撑。交换整合部门间数据,充分依托“皖事通办”平台,提升网络扶贫信息惠民服务水平,探索大数据技术在返贫监测预警中的应用,精准动态帮扶各类贫困群体。(省委网信办、省扶贫办、省数据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运用“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助力特殊贫困群体就业脱贫。(省委网信办、省扶贫办、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网络扶贫项目支持力度,引导更多网信企业与深度贫困地区开展结对帮扶,稳妥有序推进网络扶贫重点合作项目实施。(省委网信办、省扶贫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构建扶贫产品线上线下销售体系,推进电商企业与贫困地区对接,优化农村地区快递服务和互联网接入,尽快实现行政村100%通快递,深入推进消费扶贫工作。(省委网信办、省扶贫办、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二十三)建设“城市大脑”。

  加快推进“城市大脑”建设,力争16个市全部启动“城市大脑”建设,初步形成“城市大脑”数据底座,并与江淮大数据中心实现数据共享。认定一批“城市大脑”应用试点,在交通、城管、旅游等领域推出“城市大脑”典型应用场景。(省数据资源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一批县城智慧化改造项目,在国家级和市管省级开发区全面开展创新型智慧园区建设。(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十四)建设数字乡村。

  实施信息进村入户工程,实现益农信息社全省行政村覆盖率达80%以上。推动农业物联网在农业各领域示范应用,示范点累计达到300个。(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推动农产品上行。推进农村电商提质增效,培育100个农村产品上行超1000万元的电商经营主体。(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建设数字长三角。

  打造30项跨省通办“精品”事项,加快推进由我省牵头的9项长三角“一网通办”“精品”事项。推动省级政务服务平台与长三角“一网通办”线下专窗系统直接对接,实现数据实时共享交换;依托长三角“一网通办”线下窗口管理系统,共同建设长三角“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地图,方便企业和群众查询信息、就近办理。推动电子证照在长三角地区广泛共享互认,重点推进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出生医学证明等电子证照在长三角区域内共享互认。(省数据资源局牵头,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建立数据供需关系长效更新机制,实现三省一市各类政务数据可互通、可查询、可调用。将我省现有数据资源向长三角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充分汇聚,共同整合形成长三角自然人综合库、法人综合库、电子证照库、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库,加快推进一批综合应用库建设,为长三角“一网通办”提供支撑。(省数据资源局牵头,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和服务体系共建共享,建设长三角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共同推进长三角教育一体化远程互动教学和教研平台、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人防指挥通信项目建设。(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教育厅、省人防办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配合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市场主体基础数据可视化平台建设,11月底前将相关市场主体资质类数据推送至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实现市场主体资质类信息全共享。(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建设“信用长三角”,进一步推进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信用共享互动及生态环境、旅游等重点领域跨区域联合惩戒,扩大“信易贷”规模,创新开发“信用+”产品。(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六、强化实施保障

  (二十六)强化顶层设计。

  完成《“数字江淮”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5年)》《安徽省“数字政府”建设规划(2020-2025年)》编制工作。(省数据资源局负责)做好“十四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安徽省“十四五”网络安全规划》《安徽省“十四五”信息化规划》等专项规划。(省委网信办负责)研究出台《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线上经济发展的意见》《加快区块链产业发展实施方案》。(省发展改革委负责)

  (二十七)完善制度建设。

  积极推动大数据地方立法工作,组织起草并推动出台《安徽省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和《安徽省政务数据资源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省人大法工委、省司法厅、省数据资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完成并发布农业农村大数据信息资源目录管理和农业农村基础信息数据元省级地方标准制定。(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完善《安徽省智慧课堂等应用系统与省平台互联互通技术规范》。(省教育厅负责)

  (二十八)加大政策支持。

  研究设立大数据中心专项资金,依规做好江淮大数据中心财政资金保障,将“安康码”建设纳入民生工程,其中省级建设项目所需费用由省财政安排,市、县级建设项目所需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安排。支持江淮大数据中心和“皖事通办”平台项目建设。(省财政厅负责)发挥省“三重一创”、制造强省等专项资金带动作用,引导各市加大信息化建设资金投入,在财政、人才、科技、金融等方面研究出台政策措施。(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搭建线上线下招聘平台,及时对外发布数字经济人才招聘公告,适时组织企业到长三角等发达地区招聘数字经济人才,吸引皖籍数字经济领军人才回乡创业合作。鼓励和支持国际国内高端人才来皖参与“数字江淮”建设,对引进的数字经济高层次人才,符合相关条件的,可颁发“江淮优才卡”,参加评选“安徽省突出贡献人才奖”,通过职称绿色通道评审高级职称等。(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

  (二十九)保障网络安全。

  建设跨网安全访问与交换平台、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安全管控平台、公共信息资源开放安全管控平台、政务网络边界安全接入平台等。贯彻落实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防护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制度,统筹做好5G系统定级备案、测评和安全防护检查等工作,构建防篡改、防泄漏、防攻击的安全防护体系。建设省电子政务外网安全态势感知平台,完成总体方案设计。(省委网信办牵头,省公安厅、省通信管理局、省数据资源局、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统筹做好网络攻防演练,组织网络安全攻防演练队伍,下半年开展常态化攻防渗透演练。做好安全检查和网络安全培训等工作,计划7月份举办全省网络安全培训。(省委网信办、省公安厅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助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

  (三十)推行“不见面审批”服务疫情防控。

  减少人员聚集,做好疫情防控,依托“皖事通办”平台,大力推行网上办事,让更多事项实现在线办理,不见面审批。进一步精简审批流程,需要多部门审查的提倡网上联审,降低网上平台使用门槛,优化交互体验,提高审批效率,最大限度地避免办事企业和群众外出,减少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聚集感染风险。(省数据资源局牵头,省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强化疫情数据共享应用。

  依托江淮大数据中心,推进防疫数据归集共享,为疫情防控提供数据支持。上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专题”,及时发布和推送权威疫情信息,为群众提供密切接触者查询、确诊病例分布查询等信息服务。加强数据分析应用,汇聚构建“疫情防控风险预警模型”,推动“安康码”跨地区互信互认,为疫情排查、态势研判、复工复产等提供数据支撑和精准服务。(省数据资源局牵头,省有关单位、各市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

  对新开办企业提供公章刻制免单服务,6月底前企业开办涉税事项办理全部实现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首次办税申领增值税发票时间压缩1个工作日内。9月底前完成企业开办系统的问题梳理,进行升级改造,12月底前全面实现企业开办“一日办结”。(省市场监管局牵头,省公安厅、省税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邮政速递”新模式,提供政务服务全流程免费邮寄服务。对涉及疫情防控的审批服务事项,开辟绿色服务通道,提前介入,加强指导,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增加有效供给。(省数据资源局、省邮政管理局、省药监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本文地址:http://www.ca800.com/news/d_1o265pdij4nd1.html

拷贝地址

上一篇:“养人”的合肥,有一张最靓丽的名片!

下一篇:量子互联网时代就要来了?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中国自动化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来源网络如有误有侵权则删。

相关新闻
数字经济 数字江淮

猜您喜欢

更多精彩信息看点 请扫描以下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