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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采购流通监管加强 冷链配送企业或迎来机遇

发布时间:2017-06-16 来源:中国自动化网 类型:行业资讯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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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新规 冷链配送 顺丰医药

导  读:

实际上,自国家推出疫苗新规后,包括疫苗生产企业、流通环节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多家疫苗生产企业销售模式已经发生改变,与此同时,顺丰医药等冷链配送企业或迎来机遇。国药控股高级行业研究员干荣富指出,顺丰医药拥有冷链、运输等优势,或可以在疫苗上进行突破,如此前成都顺意丰医药有限公司与赛诺菲达成合作就被看好。

6月14日,安徽省卫计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告。其中,采购、流通环节是上述重点监管环节,将第一类和第二类疫苗纳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加强流通全过程、冷链配送以及使用环节的管理。

据了解,自“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发生后,国家新推出多项疫苗政策,对疫苗的销售和流通提出更高的要求。业内人士分析称,这是对安徽全省范围内的疫苗采购、流通、销售进行规范,并释放出加强监管的信号,对其他省或也起到示范作用。

实际上,自国家推出疫苗新规后,包括疫苗生产企业、流通环节等都发生了较大变化。多家疫苗生产企业销售模式已经发生改变,如康泰生物取消经销商后正在试水直销模式。康泰生物证券部一位负责人亦向记者表示,因为采购对象的改变,现在通过政府采购,收账周期变长。

而与此同时,顺丰医药等冷链配送企业或迎来机遇。国药控股高级行业研究员干荣富此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顺丰医药拥有冷链、运输等优势,或可以在疫苗上进行突破,如此前成都顺意丰医药有限公司与赛诺菲达成合作就被看好。

采购流通监管趋严

据了解,上述安徽省卫计委《征求意见稿》是为具体落实此前国务院颁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5号),而相对于国务院文件,该《征求意见稿》更为细化,更加强化了采购、流通环节。

在疫苗采购环节,意见稿指出将第一类和第二类疫苗纳入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实行网上集中采购。其中,第一类疫苗由省卫计委通过平台集中采购后,由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逐级供应;第二类疫苗的集中采购和交易具体实施方案由安徽省卫计委负责制定,并特别强调,接种单位不得直接向疫苗生产企业购买第二类疫苗。

据康泰生物上述负责人向记者介绍,此前一般都由疫苗生产企业通过经销商将疫苗卖给疾控中心,并由其进行相关配送。其中,医药流通巨头国药集团、华润集团、上药集团等在疫苗领域相对涉及较少。

而在疫苗流通环节,意见稿强调了加强流通全过程、冷链配送以及使用环节的管理。

意见稿指出,安徽省将建立健全疫苗全程追溯制度,在疫苗全程追溯信息化体系未建成运行前,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记录疫苗销售、储存、运输、配送和使用等信息,实现最小包装单位疫苗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全过程的可追溯。

实际上,因为疫苗的特殊性,冷链运输是重要的一环。

一位跨国药企疫苗生产企业批发商指出,由于冷链环节投入高损耗大,此前批发企业缺乏监管和追责压力,会出现中途偷工减料现象,中途都没有开制冷功能,临到卸货点再开制冷,虽然检测温度也是合格的,但疫苗其实已经失效。

为了保证疫苗质量的同时保证供应,意见稿规定,疫苗生产企业除直接配送外,可在安徽省原疫苗经营企业或符合疫苗配送标准的药品经营企业中,择优选择1~2家具备较好冷链储运条件的企业为其在全省范围内配送第二类疫苗。

在业内人士看来,顺丰医药等具备冷链储运条件较好的企业或迎来机会。据报道,顺丰冷运目前已经实际参与到二类疫苗的配送业务中,主要客户有辽宁成大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赛诺菲巴斯德生物制品有限公司等。

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冷运事业部总裁助理、总监马建聪认为,在二类疫苗配送领域,疫苗生产商自建队伍、疾控系统自营冷链系统、疫苗批发企业转型、传统医药流通龙头及传统物流巨头将重新划分蛋糕。

营销模式改变

据了解,除了安徽出台了征求意见稿外,不久前四川也对疫苗采购、流通等领域进行了规范。但还有很多省份具体细则仍没有出台,此前部分省份尚未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市场处于逐步修复、适应的过程,导致一定时间内二类疫苗销售受到影响。

此前“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则对疫苗生产企业带来了直接的影响,包括业绩、营销模式等。如2016年10月22日,沃森生物发布三季报显示,2016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98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34亿元,同比下降109.54%。

而企业的营销模式也直接受到影响。2016年6月14日,国务院修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改革了第二类疫苗流通方式,取消疫苗批发企业经营疫苗的环节,明确将疫苗的采购全部纳入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原疫苗经营企业不得购进疫苗,不得将疫苗销售给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以外的单位和个人,2017年1月1日起停止疫苗销售,申请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或核减疫苗经营范围。

受上述监管新规影响,疫苗生产企业康泰生物也不得不调整销售模式,公司二类疫苗自2017年1月1日起开始将全部转为直销模式。

康泰生物上述负责人向记者表示,目前康泰生物已经根据行业政策的变化进行了积极调整销售模式,通过参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的方式,获得该省疫苗销售准入资格,继而直接销售至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将符合条件的经销商转化为专业推广商开展该区域内疫苗销售业务的专业化推广。

取消中间经销商环节,除了营销方式改变外,还包括运输、应收账款等的改变。华兰生物一位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由于新规的改变,各地对运输的要求提高,现在运输方面也必须做调整,以往将疫苗及血液制品送达市一级机构即可,现在必须达到县甚至县级以下的机构。

康泰生物在2016年年报中透露,因为2016年新修订的《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贯彻实施,其客户将主要为各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因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内部审批环节较多,回款周期较长,从而导致疫苗行业普遍存在应收账款余额较高的情形。由于应收账款占用公司较多的资金,若不能及时收回,可能影响公司现金流量,如形成坏账将给公司造成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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