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关于加快发展智能制造十二条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正式出台,从扶持做大智能制造本体产业、鼓励制造企业实施“机器换工”、优化智能制造研发应用环境、强化智能制造金融扶持力度这四大方面着手,采取设备引进资金补助、设备改造补助、扶持研发机构设立、助力人才培养、鼓励商业模式转变、金融扶持等举措,以促进福建晋江制造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智能制造的步伐。
培育人才优化研发应用环境
除了各项补贴、税收优惠及奖励之外,《通知》对于智能制造人才及服务业也给予了大力扶持。鼓励晋江中高职院校增设开办数控技术应用、工业智能装备应用、模具制造技术和机械制造技术等专业,采取校企合作办学模式,试行现代学徒制,培养智能装备应用、维修专业技术人员,晋江市政府按每学期每名学生5000元的标准给予办学经费补贴。对在晋江中高职院校就读上述专业学生,毕业后在晋江制造企业就业一年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奖励3000元。
鼓励在晋江注册的智能化研发机构,市、镇两级行业协会(同业公会)及其他社会培训力量联合晋江中高职院校,开办面向晋江制造企业的智能装备应用、维修短期强化培训班,每班(30人以上)给予5万元活动经费补助。参训企业员工在完成规定课程并取得相关证书后,按其实缴培训费的50%额度给予补助,最高限额5000元/人,每家企业每年享受补贴的人数限额5人。
鼓励在晋江注册的智能装备制造企业、智能化研发机构创新经营模式,向咨询设计、工程施工、设备租赁等服务型经营转变,成为制造企业自动化、智能化改造工程总承包服务商。对年服务营业收入首次超过3000万元的智能装备制造企业、智能化研发机构,给予一次性奖励100万元。
加大产权投资支持发展融资租赁
在扶持做大智能制造本体产业、鼓励制造企业实施“机器换工”、优化智能制造研发应用环境的同时,《通知》也将通过加大产业股权投资力度、支持发展智能装备融资租赁、强化智能装备企业融资支持这三大方面,强化智能制造金融扶持力度。
设立晋江市产业创投引导基金,以引导基金为母基金参股设立智能装备产业投资基金等子基金,并适时引入民间资本参与,智能装备产业投资基金主要投向晋江市以新型传感器、智能控制系统、工业机器人、自动化成套生产线为代表的智能制造装备企业。鼓励各类天使基金、风险投资基金、并购基金、夹层基金等加大对智能装备企业投资力度,具体奖励扶持办法参照《关于进一步促进金融业和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
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设立智能装备融资租赁公司,面向计划实施智能化应用改造的制造企业,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晋江本市企业租赁使用融资租赁公司购入的自动化、智能化装备,在融资租赁合同生效当年度,以融资租赁公司出具的设备购置发票金额为依据,参考晋江市金融业政策关于智能装备租赁部分政策,给予晋江市租赁企业设备租赁费用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
鼓励金融机构利用金改契机,创新智能装备金融产品,优先把智能装备企业和实施“机器换人”企业贷款列入授信计划,全力推动无间贷、金融租赁、订单抵押贷款、设备按揭贷款等融资模式在“机器换人”领域的推广应用。智能装备企业到银行间债券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集合票据、增信集合债券及私募债等债券,按不高于发债金额2%的标准,给予提供贴息支持。